政改諮詢,反對派提出「真、假普選」之說,真真假假,政治真的如此簡單嗎?
美國1782年獨立,很快就成功建立了相當穩定的政治制度,除了在南北戰爭期間以外,政治和社會相對穩定,成為世界上經濟、文化、科技和軍事的第一強國。在1785年的制憲會議上,當中不少的智慧,值得今天我們借鏡。
美國人的選舉權在歷史發展中不斷放寬,先後取消了種族和性別的限制,但制憲會議訂下的兩個選舉制度,基本延用至今。第一個是總統的選舉人制度,美國50個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每區按照其參眾兩院的人數定為選舉人團的人數(538),候選人要勝出就要贏得全國半數的選舉人票。選舉人票的特色是贏者通吃,意思是如某位候選人在某一個州獲得相對多數的個人票,即可獲得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有些人口多的州份如加州有55票,一些人口少的州份如阿拉斯加州、懷俄明州等只有3票,有人會問是否會出現取得多數個人票,但選舉人票卻只佔少數的情況呢?歷史上曾出現三次這種情況,分別是1876和1888年,最近一次是2000年喬治布什勝戈爾的一次選舉。還有一次就是1824年安德魯.傑克遜雖然取得個人票的56%,選舉人票也佔多數,但由於選舉人票未過半數而需交由眾議院投票決定,最終由並非最高票的約翰.亞當斯當選。
第二個制度是聯邦參議院制度,它由每個州各選出兩名代表組成,而不是按每州人口的多寡來分配議席的數目。然而美國人口分布極不平均,人口最多和最少州份就相差70倍,就算是第十多的人口與倒數第十也相差7倍之多。
美國獨立宣言最重要的精神是平等、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但為什麼總統的選舉竟然會出現多數的意願服從於少數人的意願?又為什麼在眾議院的選舉會出現票值不均的現象?難道美國的選舉是「假普選」?美國的開國元勳很有智慧,沒有教條死板地理解獨立宣言的精神,他們從實際出發,明白當時新生的聯邦非常脆弱,最重要的是國家的團結統一。總統的選舉團制度的目的是使得當選總統所得到的支持在地域上的分布比較平均,以確保總統在全國多數地區獲得相對較高的認受性;至於參議院制度是為了達至各州的均衡參與,顯示各個州的平等地位,防止某些人口大州在議會上有凌駕性的地位,以平衡各州的利益,特別是保障人口少的州份,保持各州的團結,體現了民主中少數服從多數但保護少數的精神。
不可照抄但可借鏡
美國的選舉制度從學理上是否最完美的制度,言人人殊,但美國人也不會為此費盡精力去爭論是否「真普選」,2000年戈爾敗選後也不會申請「違憲審查(Constitutional review)」。政治制度的最大的合理性取決於其實踐的成功或失敗,上面談到的制度,實踐證明對美國來說是成功的,適合美國的國情和歷史因素(地大物博的聯邦國家),從而造就美國國家統一、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穩定這些有利日後發展的重要基石。
誰為真假定分界?很多時並沒有絕對的標準,然而事物也是在發展中,所謂的終極方案,在歷史的邏輯也不存在,世界各地因其特殊的社會環境和歷史因素,沒有一套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制度。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而非獨立的政治實體,要發展出一套普選制度,既要達到市民公平參與原則,回應香港的各階層各持份者的訴求,更要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並獲得人大常委會的通過,絕不可能照抄美國的制度,但美國人的實用主義,當中的智慧,值得我們借鏡。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3年12月25日
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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