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政論高手盧永雄寫了篇文章《一個英國「二流政客」 為何可以當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他做了堅實的資料搜集,把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上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做了十五年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反對派頭領李柱銘等人的關係,串連起來,讓大眾漸漸看清香港法律界的政治陰謀。
盧文提到,今日專門幫黑暴打官司的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原來是在一九八四年,即中英簽訂聯合聲明那年從英國來港,專責起草《香港人權法》。
今日的法律界重要位置,原來早就一九八四那年開始部署,英國人的處心積累,讓我想起一位退休助理警務處長說過的一段一九八四年回憶……
「這年之前,我進過處長辦公室,好記得處長身後有幅好大的香港地圖,每一個區域都釘着該分區指揮官的名字、相片和解說,譬如東九龍指揮官某某,他幾歲?哪校畢業?讀哪科?曾駐守哪些部門?去過哪裏受訓?……這個地圖,是方便決策者提拔、揀選及培訓將領人才。舉例這個人在環頭做得不錯,下次就調他做行政試試;那個在機動部隊做校長做得很好,下次調他去公共關係科看看他的公關手段又如何。於是,一個能文能武、能打能管的全能長官就是這樣煉成的。」
「然後,看新聞,戴卓爾夫人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碌落樓梯,沒多久中英簽署聯合聲明,有日,我又再被召進處長辦公室,赫然發現,處長身後那大地圖不見了。我當時沒特別去想原因,直至佔中,我們發現,好些帶兵長官其實沒有實戰經驗,我忽然想起那消失的地圖,原來,一九八四年,英國人已收起警隊行之有效的人才培訓機制,執包袱,並非始自一九九七,而是早在一九八四年已開始。」
回頭再看看盧永雄寫的戴啟思潛伏故事,原來,豈止執包袱,埋地雷,也是由一九八四那年開始。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21年2月11日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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