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收到兩本書籍,不約而同都是有關香港國籍的問題,一本是李浩然和尹國華編撰的《國籍的抉擇——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研究》,另一本是張勇和陳玉田合著的《香港居民的國籍問題》。兩本書都是有相當針對性,這大概和英國單方面改變其「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性質有關。
兩本書都是討論香港居民的國籍歸屬問題,國籍本身就是一個非常技術性的問題,而且全世界相關的法律、政策實在是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而且這完全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每個國家都會按實際情况和歷史發展而制定自己的國籍法。而放在香港,情况就更為複雜,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又要面對有相當數目的香港永久居民持有外國護照,所以最後才有「除非經正式放棄中國籍手續,否則華裔香港永久居民所持有的外國護照,中國只視為旅遊證件」的政策。
而針對英國改變BNO 的性質,北京已正式決定不視BNO 為旅遊證件。此一決定可以有多重含義,最基本層面,是廢了BNO的出入境作用。當年中英兩國就BNO達成協議,其中一項安排,就是在BNO 護照內頁作了特別的加註,在護照的內文,有一段以英文表述的文字:「根據聯合王國出入境條例,本護照持有人進入英國本土並不需要取得加簽」,原文是:「In accordance with the United Kingdom Immigration Rules, the holder of this passport does not require an entry certificate or visa to visit the United Kingdom.」在這一小段之下,再以加印的形式,再寫上另一小段,中文意思為:「本護照持有人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號碼為XXXXXXX ,持有人擁有香港的居留權。持有人姓名的中文電碼為XXXX XXXX XXXX」。原文:「The holder of this passport has Hong Kong permanent identity card number XXXXXXX which states that the holder has the right of abode in Hong Kong. The holder's name in Chinese Commercial Code: XXXX XXXX XXXX.」
特區政府行政措施 可讓BNO效用大打折扣
不要看輕這一小段的加註,如果沒有這一小段加註,整本BNO的效用就成疑。因為所有政府,對旅客都要求他們有一個歸屬地區,否則就成為國際人球。BNO 持有人在英國並無居留權,所以必須有上述那一段加註,才可以保證護照持有人不會成為人球。一旦北京不承認BNO 為合法旅遊證件,個人相信,以後再簽發的BNO 都無法作出以上的加註,這本BNO 的效用就出現問題。當然,特區政府還有其他很多行政措施可以操作,例如航空公司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可以不接受以BNO 為登機證件。凡此種種,都可以讓 BNO的效用大打折扣,甚至變成一張廢紙。
至於更嚴厲的對待,就是不承認BNO 為旅遊證件,而同時直接把BNO 等同外國國籍。如果下此重手,則所有BNO 的持有人,甚至是曾經擁有過BNO 的香港永久居民,都有可能喪失中國國籍。此缺口一開,茲事體大,會對一直慣用下來的永久居民身分有不同程度的衝擊,其影響的範圍,也不是一時三刻可以講清楚。
張勇是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對香港永久居民的國籍,有縱深和橫向的分析,包括《大清國籍條例》、《中華民國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英國國籍法》等。所以這本著作,可以算是來得及時,個人會在長假期細讀,之後再在本欄介紹。
國籍是一個非常技術的問題,但移民,那就是實實在在的現實問題,個人對於有意移民的朋友,從不作任何批評,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居住,以至安身立命的地方,而中國對此就更為寬大。不信?看一看國家對世界各地華僑的對待。歸僑、僑胞,通常都享有超國民待遇。所以就算移居外國,國家仍然是優厚對待;走了,還是當你自己人!
所以要移民,不必理人怎樣看,但就一定要問一問自己:你和你的家人,是不是移去你們真的想去的地方。不要看報紙寫某人某人怎麼樣,自己一定要想清想楚!
有一些報紙報道,說有大量香港人計劃移民台灣。個人算是台灣旅遊的「粉絲」,世界上沒有什麼美好的事情,比「在香港掙錢,在台灣花錢」更美好。移民台灣,就代表要在台灣工作掙錢,個人的忠告,是先搞清楚在台灣工作掙錢是怎麼的一回事。
台灣如是,英國也如是。不要把「旅遊經驗」,尤其是「看旅遊節目的經驗」,當做真實的生活經驗。要真真正正生活過,覺得這是可以真正生活下去的地方,才移居於此。1997年前,幾十萬人選擇移民,他們最後得多還是失多,許多人是寒天飲水,冷暖自知。看看有多少人回流,有多少煽動別人不要信共產黨、一定要移居歐美的文化人,最後還是選擇回香港罵共產黨!
之前本欄已經分析過,以前香港人移民,其實不是真正的移民,因為他們去又復回,其實就是像候鳥一樣。他們的損失,只不過是「100 萬元賣掉太古城」、「不在香港當經理而去外地當文員」而已。有人失,亦有人得,就因如此,也有香港人以100萬元買了太古城,也有香港年輕人由文員當了經理。投資場上有一句名言:投資場上的輸家,都是看淡中國的人!看淡香港的,又有多少個輸家!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2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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