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香港挺像一個碰壞的蘋果,外面表皮發黑的地方有國安法削得整齊,保留了大部分養份,但政府架構深處發酵的霉菌依然沒有刮乾淨。
《港區國安法》頒布後,維護國家安全成為燃眉要務,涉及整個政府架構,不能單獨靠警隊長久撐下去,成敗就要看全體公務員是不是忠誠。
公務員事務局宣布,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効忠特區政府,合情合理。任何團隊的成員都有責任効忠團隊,清楚不過,若老闆叫你向東,你偏要向西,事事跟公司對着幹,還要拿高薪厚祿,天下間哪有這樣荒謬的事。
但天經地義的事情卻又未必可以天經地義地做好,到現在依然有公務員在鑽空子,拖政府後腿,有人說太倉卒、沒有足夠諮詢,亦有人故意刁難,要政府列明各項違反聲明行為,例如不能參與什麼政治活動,什麼是個人言論,不得跟哪些媒體做訪問發表政見等等。
消防救護控制組人員聯合工會主席蘇頌樑質疑,政府未能就違反聲明的行為提供清晰概念,「比如過紅燈唔得、亂掉垃圾唔得,呢啲都好清晰」,但對於《國安法》則未必可以套用對普通法的理解去演繹。
老牌公務員工會的總幹事梁籌庭既擔心簽聲明的要求影響士氣,又怕曾經參加遊行或轉發帖文的公務員被舉報。
很難相信有類近的規條可以巨細無遺地寫出全都違規事例,但每月拿幾萬塊薪水的公務員是不是也應該有丁點的判斷能力,不用查例書也應該知道什麼是反國家、反政府行為,就像不得衝紅燈、不應該亂掉垃圾一樣顯淺易明。
公務員對政府政策有不同意見,自然不過,更是必要,向上司提出討論最好,甚至激辯亦無妨,但毋須事事搞集會遊行反對。公然參與「港獨」活動,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在情在理都說不通。
公務員効忠的問題老早存在,董建華當特首時,已有高層官員抱着殖民地時的精英思維,去管治回歸後更開放的香港,利用層層規條牽制行政長官施政。到梁振英上場,他依然要爬過公務員和規條這兩座大山,有人甚至弄出個「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把戲,把「政治中立」曲解為既不偏幫反對派,也不偏幫政府,名正言順地跟政府對着幹。
林鄭月娥繼任,本以為出身公務員可以增加底氣,偏又遇上政治風波,一些公務人員居然站出來跟政府唱對台,竟有自稱不同部門的代表聯署要求政府回應所謂「五大訴求」。
勞工處有助理主任顏武周連同另外幾名公務員發起香港歷史上第一個公務員反政府集會。他成立的新公務員工會在新冠疫症爆發時力挺醫護人員罷工,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頒布《港區國安法》,又加入「二百萬三罷聯合陣線」,舉行罷工公投。
由核心爛出的「毒菌」,造成的禍害遠遠比外傷難治癒得多。政府不能要納稅人付錢,請一批立心不良的人回來作反,雖然人數不多,但社會上已再沒有忍讓空間。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1年2月5日
原圖:新公務員工會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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