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看見香港警察堂堂正正走進大學校園搜證、緝兇的畫面,一個本來理所當然的正常行為,這些年一直被反對派、被大學管理層、被搞事學生抹黑,令大學校園不知從那天起,便成了法外之地、成了三不管地帶。
日前,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及沙田警區重案組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多個地區住所及中文大學宿舍,拘捕3名19至22歲的中大學生,之後再有一名學生自首,連同早前被捕者,中大共有5名學生因涉及學校保安員襲擊案被捕。
如負責警司陳志昌所言,大學並非法外之地,警方絕不容許有人利用中大的特殊環境掩護罪行,假如有罪案發生,警方必定嚴正執法。
陳警司說中要害。
這些年,我們聽得太多「校園是私人地方,警察不能內進」的論調;也聽得太多學校管理層向學生、向公眾舉手投降說:「我無報警!」這些說法、這些畫面,非常荒謬。
警方幾十年來的宣傳,不是叫大家遇到罪案要報警、有危險就打「999」嗎?然而,黑暴至今,嚴格來說,是佔中至今,我們看到的都是大學管理層「我沒報警」、「不是我報警啊」的反面示範,這種反其道而行的教化,正是包庇罪行、縱容學生犯法的元兇。
我記起,2015年夏天的某個夜晚,位處市區的理工大學發生了一件小事……
那夜凌晨,兩點左右,天氣悶熱,兩名巡警巡至理大外圍,口乾極渴,瞥見校園入口處有部汽水機,於是走過去「嘟」了兩枝飲品,站在汽水機旁把飲品飲掉,然後繼續巡邏。
剛巧,有個夜歸的大學生路過,發現校園竟有警蹤,立即跑去保安部投訴,保安員跟學生走出來看個究竟,大家像小學生發現鄰位同學過界一樣:哦,你死喇,你過界……
原來,大學有條規例,警察進入校園要先通知大學保安,那兩名巡警「過了界」入學校買汽水,於是各方大造文章,最後校方譴責、警方道歉。
如果,那兩名警員不是買汽水,而是發現竊匪、或者發現有人正被強姦,警察遠遠看到,也不能踏入校園執法嗎?也要先通知大學保安,然後保安再問管理層拿批准嗎?
冰山一角的小事,就像白蟻洞,不斷蠶食警隊的執法權威,為社會製造愈來愈多法外之地。
黃媒報導拘捕事件,用「警闖中大拘學生」,警方不是「闖入」,是光明正大進入校園。普天之下,都是執法者能踏之地,如果警察在我城走動,這裏不能去、那裏不能入,如何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如何維持社會治安?
有罪行發生就有警察踪影,有人犯法警察就會拘捕,學生犯法與庶民同罪,香港沒有法外之地,世上更沒有不可拘捕的人。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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