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疫苗須特事特辦 救失業忌是是但但
購疫苗須特事特辦 救失業忌是是但但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陳恒鑌


特區政府已與科興生物、復星醫藥及阿斯利康三間疫苗生產商達成協議,合共採購2250萬劑新冠病毒疫苗。其中,首批100萬劑,預計下月開始為市民接種。在一般情況下,疫苗審批可長達一年以上。所謂事急馬行田,為政者自當講究「經權恆變」。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月已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批准疫苗在香港緊急情況下作指明用途。


是次由疫苗採購,到訂立規例實為特事特辦,是權、是變;而扶振失業救民生,絕不能馬馬虎虎、是是但但,則為經、為恆。特區政府籌措疫苗的表現,堪稱妥善。然則,毋庸諱言,早前諸多抗疫舉措,多番錯失「清零」良機、讓人扼腕。


例如筆者多次責成相關部門,須以專車接送待檢疫入境人士,奈何數月來置若罔聞。及至12月下旬才後知後覺,恐怕已讓眾多高風險地區入境者,因自由選擇往返檢疫處所交通工具,而為本地社區、乘客司機帶來絕不必要的風險。


特區政府開展疫苗接種計劃之前,要守好眼前抗疫寒冬,實在遠比去年困難。疫苗研製成功,確實讓我們看見「隧道盡頭的光」;但我們也正處於「黎明前的黑暗」。直至今年第二季,香港上下必須根據疫情惡化的多種可能情境,制定各式應急措施。政府更須持續改善統籌水平──透過官、商、民、專業界別的協力,力求抗疫共業、滴水不漏。


跳出香港的視野,特區政府宜盡早與中央商討,讓接種疫苗並產生抗體的市民,可獲相配匹的出入境安排。譬如,豁免已接種疫苗的港人,返內地時須隔離二十一天的要求等,能鼓勵市民及早接種。另一邊廂,特區政府亦須安排專家,向公眾系統解釋疫苗的科學原理、生產技術、接種流程與潛在風險;讓港人更全面、更科學地理解相關資訊,正面迎擊「政治化」操作。


最後,抗疫不只要圍堵病毒、阻止其肆虐;同時,也要遏阻疫情對經濟、民生的系統性破壞。特區官員須貼近民情、多動腦筋;與其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以工代振」是值得勞福局、商經局、食衞局等部門聯合行動的思路。抗疫一周年,特區政府要在逆境中,向市民、向中央展現迎難而上的決心、信心與智慧。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21年1月15日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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