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陳志豪
所謂「樹倒猢猻散,牆倒眾人推」,習慣了「Twitter 治國」、積極打壓中國社交媒體的特朗普,近日也嘗到了「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的滋味,被Twitter 以有「進一步煽動暴力的風險」為由將其帳戶永久停用,而 facebook及Instagram亦宣布將暫停特朗普的帳戶直至其權力交接完成。特朗普被各大社交平台聯合「封殺」,背後再次說明了,言論自由絕非沒有界線,絕不會包容仇恨、歧視、煽動犯罪言論和虛假資訊。美國「應對網絡仇恨中心」總裁艾哈邁德更直指,特朗普支持者衝擊國會事件是「社交媒體公司長年累月漠不關心,任由仇恨言論在社交平台蔓延」的惡果。
規管社交媒體並非新鮮事。早在2017年,歐盟就對社交平台發出了《自我管理指引》,要求各平台積極預防、監測及移除仇恨、暴力及恐怖主義內容,若自我管理不力,不排除立法強制執行。去年,歐盟委員會針對《視聽媒體服務指令》修正案發布指導準則,正式將社交媒體納入法律監管。而在美國,去年參議院針對社交媒體問題舉行聽證會,會上共和黨和民主黨都同意收緊監管社交媒體的法規,候任美國總統拜登也曾表示,考慮推動修法,取消社交媒體「在知情下參與傳播假資訊卻不會遭起訴的豁免權」。
在香港,雖然特區政府經常將「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掛在嘴邊,但現實卻是法例對社交媒體的規管遠遠不夠。「反修例運動」至今,各社交平台始終充斥着暴力、仇恨、起底、煽惑犯罪言論以及虛假資訊,對社會政治形勢產生嚴重的惡劣影響。2019 年,一名30多歲男子在網上稱有女示威者在新屋嶺扣留中心遭性侵及強姦,呼籲網民包圍新屋嶺。被捕後,他坦承言論只是為了「呃like」,但已經毫無疑問地渲染、強化了仇警情緒,帶來的負面影響至今仍未完全消除。
正如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今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所說,「基本權利固然應予寬鬆的詮釋,但大部分的基本權利都並非絕對的權利,在顧及他人或大眾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對基本權利施加限制」,「在行使權利或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權利時,他人的相關基本權利同樣應該予以考慮和尊重」。特區政府應積極考慮立法,以適當監管社交平台內容,或要求社交媒體加強信息管理,對其平台上的違法資訊承擔更大責任。此舉非但不會牴觸香港居民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反而是令更多人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護,更符合社會總體利益。
應考慮限制社媒可蒐集資訊
此外,WhatsApp的最新私隱條款要求某些用戶同意資料可與facebook 共享,並於2 月8日起強制生效,對此,私隱專員公署發新聞稿,呼籲市民「小心考慮」新條款。畢竟facebook在用戶私隱保護方面的紀錄可謂「劣迹斑斑」,與第三方「分享」用戶資料的私隱陷阱、因技術問題導致資料外泄等醜聞頻傳,顯見單靠平台「自律」來保護用戶私隱是不可行的。特區政府在針對社交媒體立法時,亦應考慮限制社交平台所能蒐集的資訊、規管其使用途徑等,保護市民的私隱權。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20年1月13日
原圖: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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