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礦產資源開發公司(TMAC
Resources)和中國山東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Mining Co. Ltd.)之間達成之收購協議,被加拿大聯邦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反對。
山東公司提出的收購價是每股1.75加元,得到97%的股東同意。TMAC雖然不缺營運所需的資金,但對明年六月底到期必須償還的債務會有困難,出賣資產可解決這個問題。中國投資者還可提供擴張業務的資源,對雙方都有好處。
TMAC股價曾大幅上升至接近收購價,股東期望得到一筆可觀的利潤。不過,當收購協議被政府否決後,股價一度下跌至1.05元,最終雖然回升至1.20元。股東平白失去了一個賺錢的機會。
加拿大設有一項投資法(Investment
Canada Act),涵蓋本土及海外投資,包括文化產業、商業投資、行政管理程序、收購油汽權益和加拿大企業的社會責任。上述之收購行動是受到這個法律的審核,其決定所根據的理由卻沒有向公眾公開,欠了股東及收購者一個交代。
黃金只是另一種貨幣,有抵抗通貨膨脹之儲值作用,也可用來製造首飾,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實用價值了。生產武器用不著它,與國家安全扯不上關係。
中國企業在加拿大營運都受到這裡的法律管轄,沒有任何特權。生產線由加拿大勞工負責,增加就業機會;賺了錢必須繳交同樣的稅,增加國庫收入。政府應該鼓勵外來投資才符合國家利益,為何反其道而行?
原圖: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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