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陳建強
《基本法》頒布三十年,「一國兩制」亦已踐行二十三年,但特區管治並不順遂,爭拗紛擾沒完沒了,由文攻激化為武鬥,再從憲制架構延伸到法律層面,甚至出現一些「挾洋戀殖」的「反中亂港」勾當,直接衝擊國家安全、特區管治和社會根基,危機已非特區政府所能獨力應付。為求撥亂反正,中央祭出重手,將「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由政治規矩轉化為法律規範,並一併端正規範和全面改革,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中央對港全面管治。
回歸以來,香港風波不斷,淪為示威之都,根源是政治問題,亦即是有內外敵意勢力互相勾結,意圖將香港的「高度自治」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千方百計排拒中央權力,並向社會灌輸和強化錯誤觀念,令整體社會承擔重大代價。要正本溯源,對症下藥,就要明確政治規矩,完善法律規範,以便體現和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淨化」政治生態。
中央主權是高度自治權的前提,央港互信則是港人治港的基礎,因而由愛國者治港實屬理所當然。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在一九八四年六月的一次談話中便已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綫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甚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大會的講話中,提到「從中央來說,只要愛國愛港,誠心誠意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論持甚麼政見或主張,我們都願意與之溝通」。
因此,在高談香港「民主、人權、自由」等核心價值前,應先加上「愛國」一詞;此既要立規明矩,堅實法律基礎,維護「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的基本原則。
國際戰綫迹近「叛逆」
其實,這些規範早已蘊含在立法會議員的宣誓誓詞之中,但反對派卻是愈趨激進放肆,無視中央訂立的政治「紅綫」,既在議會內鬧事,亦有人公然內外勾結、提倡「港獨」,甚至組成「國際戰綫」,致美歐等地游說制裁香港,取消最惠國待遇地位,行為迹近「叛逆」。
除了立法規範外,導正輿情也是必由之舉,政府應全面整理和澄清一些在社會長期存在的歪言謬論,例如:「監察政府就要凡事反對政府」、「沒有反對派就是一言堂、橡皮圖章」、「建制派永遠只懂保皇做應聲蟲」、「人大決定是干預香港高度自治」、「有篩選就是假普選」、「國民教育是洗腦」、「一國的地位等同與兩制」等等,這些都是對一國兩制缺乏認識、誤導公眾、習非成是的說法,必須徹底糾正。
須強調,DQ不合適議員或完善落實《基本法》的規範,有效但不足夠,還須獲取在公務員宣誓制度、學校和國民教育制度、立法會議員資格審查制度等方面的配合,未來司法更要迎來一場改革。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20年12月11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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