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校通識教育改動必須盡快推行(下)
香港學校通識教育改動必須盡快推行(下)

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翻開獨立必修必考通識科於十年前設定的課程設計原則,確是謬誤重重,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若然不察,將會走入通識科的陷阱而不自知,後果嚴重,今天回望,確實「不通」。


筆者摘取其中幾點課程設計「原則」,以及其餘:其一、「建基於學生在基礎教育應有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態度、學習經歷,為學生在通識教育科的學習提供了必須的知識基礎和能力。」通識必修科的設計者,先有一個假設,就是學生在基礎教育培育之下,每個學生已有一定的知識基礎,並已有一定的價值觀與學習經歷,從而有基礎面對通識科的教學目標要求如批判思考。這是教育現場的實際境況嗎?這個假設顯然大有問題。教學前線工作者都深有體會,初中三年的各學科基礎學習,怎能提供服務通識課的八個學習領域及五種基本的學習經歷?


其二、「透過研習不同的情境議題,令學生有機會綜合及應用過往的學習所得,並能繼續擴闊及深化知識基礎。課程的設計讓學生超越與事實和現象的理解,進行深入的探究和反思。」對學生學習、教師教學而言,基礎知識還未能掌握清楚,怎能透過情境議題,就可綜合乃至應用過往學習所得,特別是過往的學習根本是脆弱浮雜;更奇怪的是,指出通識科的課程設計可超越事實和現象的理解,又說可讓師生深入探究和反思。通識科走出學校,終有用武之地,於是超越現實的「違法達義」來了,違法何來達義?又謂「生於亂世,有一種責任」,在明明是世界最安全、最穩定的城市,也完全可「超越與現象的理解」弄個亂世出來!學生的學,教師的教,彼此互動,又有什麼不可以!經過近10 年的通識科實踐證明,通識科能夠按原設計者所訂,發揮到如此神奇的作用?恐怕答案是沿着相反方向走去。步履都不穩就跨欄,後果可知。


其三、「靈活的課程組織及學習過程,適合具有不同特徵的學校和不同需要的學生」;其四、「通識科課程在三年高中課程中的定位,是其他核心科目、選修科目、應用學習及其他學習經歷的重要聯繫」。從近10 年的摸索看,究竟通識科課程大架構的三大範疇、六大單元,再加獨立專題探究的必修核心課程,對一位高一的學生而言,是一望無際,念天地悠悠,百般無助?抑或是歡天喜地,認受通識科是靈活的課程,能各取所需,愉快學習,學習又愉快?答案顯然又是否定的。


擱筆之際,奇形怪狀的實體及網上「通識教材」子彈仍然亂飛,筆者認為教育局公布對通識科的四大改動,實在必須盡快並限時推動,否則,香港教育質素將受到進一步的侵蝕!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20年12月10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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