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不能有免於被批評的特權
司法界不能有免於被批評的特權

本文作者為新界青聯智庫召集人李世榮


一年前黑暴亂港天怒人怨,弄得滿城風雨。無數市民除了在黑暴陰霾籠罩下失去言論、出行等自由,更有不少人受黑暴私刑、起底和抹黑,不少商舖受到刑事毀壞、搶劫和縱火,香港更經歷了一場最黑暗和不公平的區議會選舉。對於奉公守法的市民而言,當然希望亂象盡快消失,讓香港可重回正軌,這除了依靠各位市民的共同努力,更重要是希望在公平及公正的審訊下,可以將亂港暴徒繩之以法。雖然香港國安法已立,然而黑暴的亂港之心卻仍然不死,而筆者相信,這與不少「黃官」放生暴徒不無關係。


近期,有部分法官的判詞讓不少市民深感有縱容黑暴之嫌,例如有「黃官」指暴徒是「優秀的細路」和是「未來社會棟樑及應留有用之軀」,更對暴徒予以輕判甚或判處無罪,但如此裁判背後的邏輯卻讓人根本摸不着頭腦。例如有一名「黃官」被指爆出無數「金句」,有酒店餐飲接待員向警方拋擲麻包袋,除了被此「黃官」指行為「不算太暴力」,更獲稱讚「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讓人感覺襲警完全不是罪行;另外,一名中四男生向柴灣己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 「黃官」卻表示︰ 「唯一受傷可能係被告被制服的時候。」萬一因此引發火警受傷又是否只有被告?更讓人髮指的是,又何解只是強調被警方制服時受傷?而對警方的成見卻並非如此;一名年輕工程師涉藏電磨機對講機等而被控時,此「黃官」也表示警方的證供不能放心依靠,又在審理一襲警案時斥警員「大話冚大話」。總而言之,有人列出如此「金句」的案件已經有近十宗,仿佛做暴徒根本沒有代價。


做暴徒可能會沒有代價,但不知輕判暴徒是否更是「有價」?上段所述的「黃官」更被「明調暗升」成為排期法官升職加薪,是否「有價」只能待讀者自行判斷,但有攬炒派卻稱如此調職是建制派的打壓所致,明顯又想混淆視聽欺騙市民。法官更應理性客觀看待事件,但問題是何解有些法官並無被「忠告」?所以建制派議員投訴「黃官」,攬炒派煞有介事指建制派打壓司法界,但難道攬炒派沒有試過批評法官?數個月前的「高尚情操論」不是曾被攬炒派上綱上線?網上有一句說話是「法官不是神,並非不能批評」,如果社會真的存在不公平便應發聲,又為何司法界可有特權?


如果司法界真有可免於被批評的特權,筆者實在難以想像這「司法獨大」後香港的未來會如何走下去,但現在可以證實的,便是黑暴可能會因黃官的不斷輕判而不斷再犯,繼續黑壓壓地到處生事,讓香港永無寧日,再無公義!香港沒有本錢再繼續扭曲下去,而要改變,看來必須要求司法界正面回應。


原文轉載自《商報》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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