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天的佔領噩夢,雖以失敗作結,但已猶如夜半旱天雷,驚醒了長期沉醉於繁華美夢的港人,亦向中央和特區政府發出一響令人驚悸的警號,就是香港不再是只談經濟的政治避風港,反成可任意犧牲經濟的政治黑洞;只要其政治訴求遭拂逆,有人就會「無畏無懼」地走上街頭抗爭,衝擊法治!
政治,雖說是眾人之事,亦標榜是以為人民服務作志業,但古往今來卻常被天真的理想家把持,好心做壞事;亦易遭政客和野心家竊奪騎劫,淪為其權慾工具。今次的佔領運動,則是兩者兼備,既有讓人無言以對的「崇高理想」和「擇善固執」,亦有爾虞我詐、互相計算的權爭廝殺。事實上,由組織者組成的五方平台,從來就是誰也不服誰,彼此各自覬覦、互別苗頭,最後內訌收場;至於三個佔領區,更是山頭林立,龍蛇混雜,完全談不上共同理念,更是遠離愛與和平。所謂追求民主的烏托邦,只不過是埋首沙堆的自憐!
佔中組織者一再宣稱「佔中沒有輸、政府沒有贏」,因為今次運動成功「喚醒一代人的思想」。我要指出,有關言論或可讓他們挽回少許面子,實際上卻是自欺兼害人。
第一,既已提出癱瘓香港經濟的要挾,亦提出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和撤回人大常委會8.31 決定的要求,便已把佔領行動推向「不成功、便成仁」的對決不歸路。因此,所謂「佔中沒有輸、政府沒有贏」,全屬欠缺承擔、自尋開脫的廢話。
第二,組織者發表什麼煽惑言論尚屬次要,最令人關切的竟是有這麼多人,可以如此輕易受迷惑,既不認知「真普選」、「公民提名」、「公民抗命」等,全屬天馬行空的口號,或者是公然違法的行徑;更不理會所謂「保護學生」其實只是「保護學生去犯罪」或「與學生一起去犯罪」,最終都難逃法律究責,誤己累人。
第三,問題不在於市民思想單純易受迷惑,而在於不少市民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認識過於表面和自以為是,只談《基本法》,只關切「兩制」之下的權益,卻對國家憲法和「一國」採取斷然抗拒的態度。然而,香港既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而《基本法》的內容和權力亦是源自國家憲法,現時把國家憲法與《基本法》、「一國」與「兩制」進行切割的二分法,不但偏離法理現實,亦影響香港社會的穩定,以及首次特首普選能否成功落實。
香港的政制改革已進入關鍵時刻,維護《基本法》的權威顯得更為重要。中央堅持不接受特首候選人由公民提名,其根據就是《基本法》規定「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如果動搖了《基本法》的權威性,違背了《基本法》的條文規範,整個選舉就會失去遊戲規則,無法進行下去。
最近,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指出,香港社會有些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識,跟內地截然不同,須要高度重視,一個根本的出路,就是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
事實上,所謂再啟蒙,就是一種以互動溝通形式的「釋法」,重新形塑和恢復一國兩制的本來面目。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4年12月19日
原圖:speakou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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