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家在政總門口哀創意工業已死,當媒體大大隻字批判當局對創意的打壓,我忽覺奇怪,這個社會,幾時有人尊重過創意?
我的小家庭裡負責賺錢的兩口子,都是靠「創意」二字糊口,所以對於這個社會對創意有幾尊重,最感同身受。
外子的苦頭比我吃得多,深知賣腦汁比賣血的價更賤。
我大學畢業第一份工是電視台編劇,當教書同學已有過萬月薪,我的人工只得四千五,一天工作十幾小時,有時跟剪片做到半夜,搭的士回家還要自己掏錢包。我第一次意識到在香港賣腦汁的下場。
廿多年後,這個行業似乎沒多大改變,初入行月薪仍是四位數字,最近跟幾個年輕電影編劇談起,他們的待遇更苦,因為是計劃合約制,一組人圍度劇本,每人平均一個月才分得三千元,連吃飯都不夠。早陣子跟畢業幾年的新聞系學生敘舊,談起待遇,除了嘆息,還是嘆息。雖然做記者要寫事實,但怎樣寫、如何取材、如何表達,考的都是腦汁,賣的都是創意。傳媒老闆口口聲聲撐創意,但這些年來為他們賣腦汁的伙計們,可曾有過合理回報?一天閒閒地做十幾小時,下了班腦袋還工作,最低工資永遠不會惠及創意人,因為社會還未進步到可以為腦袋計工時。
我們在這些小框框爬格子,常聽到這樣的外行人語: 「你們寫文章真好,一陣間就寫到篇文,眨下眼就賺到生活……」我會更正:在這裡賣文,回報是意想不到的可恥,靠它生活?餓死幾世了!
這些年,我出版的小書頗暢銷,么女問我: 「你的書賣88 蚊一本,媽媽,你是不是發了達?」我告訴她: 「每賣一本88 蚊的書,我大概拿到6 蚊,發達?發夢就真!」這是二十幾年後,賣腦汁的代價。創意的回報,一直沒變過,有份振臂一呼的傳媒、電視電影、出版機構的老闆們,這些年來,你們又做過什麼?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3年10月29日
圖:thesales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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