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一份工是苦差還是筍工,每個人考慮的因素都不同,大部份人先看回報,薪金、花紅、福利、津貼……然後是工作性質、工作時間,譬如是不是朝九晚五?需否常常加班?一年幾日大假……
我選工作,比較奇怪,以上因素,除了薪金,其他不太作考慮之列,倒是有一點世人忽視的元素,我放得很重,就是上司是一個怎樣的人?
一個有承擔的老闆跟一個卸膊上司相比,一個有人性和一個冇人性的上級相比,你會發現,中間的差異己是最大bonus。
有人說男上司會比女上司好,有家室的女上司又會比單身女上司好,因為女人全副心力爬上高位,一定有過人的兇狠,或者超乎凡人的冷酷。
我不介意上司是好好先生還是冷酷兇狠,我看重的,是在上位者會不會、肯不肯為下屬遮風擋雨。
有位退休總警司說過一句發人深省的話:「我們膊頭上的階級是用來『孭飛』的!」正是說到骨節上去,一個有「膊頭」的上司,會讓下屬打拼起來格外安心。
最近的佔領運動,我們看到中層及前線警務人員都戰得很累很苦,極高層的,兩個月來,卻鮮有露面。每天四點鐘出現的總警司許sir,是警隊最高代表,卻也是街坊笑料,這樣的反效果,老實說是一場公關災難。
錯不在許Sir,他只是司其職,許Sir屬警察公共關係科,習慣來打關係,不是來打仗。
這是一場艱苦的持久戰,每日四點鐘,不該是用來向媒體解釋,因為無論你說甚麼,傳媒只會挑你說錯那句用。這個四點鐘機會,應該是用來帶領、用來公告、用來宣戰,帶領民意、帶領社會重歸法治正軌、帶領前線警員走出情緒低谷。
事件發展至此,已沒必要每天依書直說作新聞發佈,不如來一場義正詞嚴的鏗鏘演說,提醒大眾,警隊是法律的守護者;也鼓勵下屬,儘管艱難,我們這些膊頭有花的會為你頂。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2014年12月11日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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