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香港顏色密碼》,其中一篇署名文章作者是「施嘉雯」,恰巧與另一資深傳媒人施嘉雯同名同姓,惹起施小姐誤會,以為有人刻意假借她的名字出文,定必有不可告人之企圖。
且讓我在此說明原委,此文由本人執筆。我向以真名示人,對文章負責,今次以「施嘉雯」筆名,是此書主編要求,他希望每位作者只貢獻一篇文章,結果我交了兩篇共兩萬字的長文。臨近出版前,我曾一再要求用真名,但主編說,為免破壞規矩,要求我其中一篇用筆名,我隨意用夫家「施」姓,再用我英文名Carmen音譯「嘉雯」刊出,就希望盡量用真名出現。
抱歉令施小姐帶來不便。我和她不熟。落此筆名時,沒想過是要人誤會是她。當施小姐向我查詢此事時,我請她向主編查詢,就是基於我和主編的君子協定。
文壇上使用筆名很普遍,魯迅就是筆名,英國經典文學名著《Middlemarch》是女作家Mary Anne Evans以筆名George Eliot發表。為何說用筆名是可恥?或者是編輯是縱容作者?又或代表「讀者會看到甚麼質素的東西?」
借此事大做文章的人,有沒有看過筆名原文?此文是我訪問十一月十一日西灣河開槍的警長寫成,講述他在開槍後,半小時內被人起底,有人揚言要殺他全家,擲他女兒落街,更有人用他的名字借錢……另有一篇我以真名寫的文章,是訪問了十多位警嫂,她們哭訴大半年被欺凌和屈辱。過去一年,黃媒不斷英雄化暴徒,妖魔化警察,以誅九族方法對付其家人。
名字不是任何人的專利。如果有人誤會了,澄清就是了,為何要牽連其他作者如屈穎妍、雷鼎鳴、馬恩國及馮煒光呢?還要語帶嘲諷,以抹黑為目的。我不敢苟同。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20年7月28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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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特頭號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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