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疫情持續肆虐,認為毋須考慮押後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者,一般抱持兩個主要觀點:其一是疫情變化根本無法可料,故不應太早下判斷,等到時才決定;其二是只要做好票站的社交距離及公共衞生安排,疫情不論多嚴峻,選舉亦可按計劃舉行。
倡毋須押後者 未考慮最壞規劃
第一點之最大漏洞,是未有考慮「最壞情況規劃」(worst-case scenario planning)——即使疫情未來變化不定,但當局卻有必要及早訂定底綫:例如在負壓病房爆滿,也就是香港醫療體系如同崩潰的話,到時相信也沒有太多人反對押後選舉,既讓政府上下先集中精神應對疫情,亦避免人群聚集在票站之室內範圍。
換言之,疫情盡管時好時壞,但最差去到甚麼地步便必須煞停選舉,是負責任政府所不可或缺的底綫思維。事實上,要等到「醫療系統崩潰」才去叫停選舉,也未免太遲,所以西方許多國家早就決定押後選舉:像英國和加拿大均在3月中旬決定把原定5月舉行的地方選舉延後整整一年到2021年5月;確診人口比例相對高的的瑞士和意大利,更在3月初便決定把原定4至6月的地方選舉無限期押後。而德國則在3月25日決定,把未來半年的選舉延至最早今年11月或更後時間才舉行;同日澳洲也決定,把9月的地方選舉押後,重訂選舉的日期未確定,但政府承諾不會超過一年。
冀選前2周疫情平穩 不切實際
當然,支持無論如何也應該在9月舉行立法會選舉的人,總會指出另一些疫情反覆的國家仍按計劃進行選舉,而不少評論亦已指出《立法會條例》第44條訂明:如果選舉受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妨礙、干擾、破壞或嚴重影響,特首可押後選舉並須指明另一日期再刊憲,而新訂立的日期不得遲於原定選舉日後之14日內。
不過從解困角度,上述條例的寫法及後續安排,卻未足以應付目前的世紀疫症,原因是疫情持續經已半年,而我們觀察所得之客觀現象,是兩星期的變化可以很大。
回想半個月前,幾乎所有香港人也清楚知道Covid-19確診個案在急速攀升,政府亦在7月13日宣布「禁堂食」等前所未有的安排,結果10天後的確診數字便開始連續多日過百,部分市民的防疫意識更持續鬆懈:有街市檔主長期不戴好口罩,亦有市民硬闖已封閉泳灘,導致社區不斷出現新的群組。
由此推斷,選舉前半個月疫情不論是繼續嚴峻,還是進一步惡化,等多兩星期便希望疫情得以平穩,既不一定能夠如願,甚至有點不切實際。就算出現最理想狀況,疫情在下周便開始好轉,至8月下旬風平浪靜如剛過去的6月般多日零確診,根據7月份這次突然社區爆發的經驗,香港也必須為9月初疫情突起變化(留意那時剛剛開學),而為押後立法會選舉多於兩星期,及早準備。
14日又14日 選舉開支勢超上限
另外有意見認為,現行法例容許特首有權押後立法會選舉14日的安排,由於理論上可重複無限次使用,是故不用考慮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或《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來推遲選舉到更後的日子(參考上述西方多國把選舉延遲一年),從而避免引發更大的政治爭議與司法挑戰。
問題在於,不斷把選舉推遲14日,其實對所有參選者在控制選舉開支方面,將會造成極大困難:選舉宣傳期約一個月(由抽參選編號到選舉當日),一次過押後選舉兩周,畢竟還在各團隊的預算範圍之內,但若然再押後兩星期,便等同把宣傳時間增加一倍,而選舉開支上限卻不變!
倘選舉延兩周之後又再多兩周,相信大部分參選者到時已經用完可動用的選舉開支——正因為這種執行方面的困難,故此一個擁有「無限彈性」的選舉期,只屬於理論層次而現實上根本行不通。另一個執行層面的問題,在於許多票站設在學校:假若一再把選舉押後兩星期,肯定會對校方造成很大困擾——可以想像,全港學校的管理層到時之首要任務,必然是先處理復課/停課等安排,如果每兩周還要除時預備騰空學校人手和空間預備選舉,對學習環境而言,絕不理想。
科技助投票 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由此帶出本文開首提出的第二個認為必須維持9月舉行立法會選舉的觀點:只要做好票站的社交距離及公共衞生安排,疫情即使嚴峻亦可舉行選舉——這個說法的前半部,肯定必須要做——因為疫情風險一日未完全消除,全港各界的防疫工夫自是宜緊不宜鬆,亦不能有一絲疏忽。
關鍵,卻在於選舉管理委員會在現有可調配的資源和人手下,能夠做多少,又願意做多少。實情是,許多抗爭派或泛民現時提出的疫症情況下的特殊投票安排,包括使用科技協助投票(以減少雙手接觸選票和其他表面),其實在去年區議會選舉後已經有不少建制派提出過,可惜全部不被選舉管理委員會接納——那只有一個月時間,便要求立法會選舉在執行層面,能夠大規模引入科技、兼且大量增加選舉管理委員會人手以作特殊排隊安排?由於時間和資源的關係,恐怕是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20年7月27日
原圖:政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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