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黃背心,上淘寶買只需二十元;在香港買也只是一百到二百多元;頭盔由一百多元到幾千元都有;隨時可買,不需要記者證。加上面罩、掛上證件套,就是「記者」?示威場地人來人往,有時兵慌馬亂,誰能辨別多少「黃背心」是真是假?但當這些「記者」的數字大到阻礙專業記者工作、甚或阻差辦公,傳媒業界組織和政府是否要「做嘢」呢?
周日一場聲稱要紀念「7.21」的事件在元朗商場發生,出現了一幕奇景,70多名身穿「黃背心」的疑似記者在商場「包圍」警察;但原來「沒有最多,只有更多」,7.21正日,又是元朗商場,竟然出現近二百名「黃背心記者」包圍警察。警方其後在現場截查,還在現場的「黃背心」人士當中,竟有三分之一未能出示記者證,據悉更有30名自稱記者的人士被票控「犯聚」。
是記者還是示威者?
對於一直令人困擾的「記者的疑惑」,警方日前就6宗涉嫌不實報道或有違記者操守的事件向香港記者協會作出正式投訴,6間涉事媒體包括深學媒體、全民新聞、眾新聞、加山傳播、丘品創作及立場新聞,只有眾新聞和立場新聞有按本地報刊註册條例註冊,其他四間跟本談不上是政府認可媒體。其中深學媒體就是兩個月前派出12歲半記者到示威現場採訪的「學生媒體」,而丘品創作就是報導西灣河襲警案的媒體,卻沒有清楚交代襲警、搶槍、疑犯企圖逃走的情節。而加山傳播雖然現已停辦,但之前是以「獨」新聞為主,把另一單襲警案說成是「市民合力擊退落單警」。
在示威現場,議員違法會被捕,社工違法會被捕,所謂救護員違法一樣會被捕,但如果是「記者」就變成「無冕皇帝」?以採訪為由阻礙警方執法都可以?表面拍攝,實則阻礙警方行動?更有甚者,組成人牆、圍堵警員或異見者?這根本與示威者無異!既阻警方執法,也阻礙在現採訪的真記者工作,同時也増加疫情傳播風險。這些「記者」或恃著《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或恃著傳媒為「第四權」,就利用「記者」身份抗爭,這也解釋了為何近日示威者大幅減少,而「黃背心」卻幾何級數地增加。
勿以記者之名作惡
個別「媒體」的不當行為,絕對會令外界對傳媒失去信心,影響行業整體的公信力,傳媒業界組織為何視而不見?記者是記者,抗爭者是抗爭者,若要示威,就要除下黃背心,勿以記者之名作惡。警方日前在元朗商場嚴格執法,票控「假記者」,阻止他們混水摸魚,絕對是個好開始!
執筆之時,警方已去信記協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等4個傳媒組織,表明希望與新聞界探討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可行方案,令現場採訪安排有序地進行。特區政府在此事上不可無所作為,應考慮設立專業記者的登記制度,或由政府發認可傳媒記者證;否則,靠一件黃背心,只會令情況繼續膠著,「黃背心」人士如數以千計地增加,社會亂上加亂!
原圖:rthk、警隊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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