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四章
約法四章

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上周,到訪一位開設書店並出版書籍的朋友,見面地點是土瓜灣的工廠大廈。「這裏幸好是家父幾十年前購置,否則,今天的租貴,經營書籍買賣及印刷愈來愈困難,早已捱不住了!」友人向筆者述說歷史故事。「今天樓價高企,幾十年來,這裏升值不菲,怎樣也不用擔憂。」我的回應是話中有話。「家父遺願,這裏只准用作印書及教育用途,辦教育是不能發大財的。」友人迅即回應。「這叫家教家風承傳。」我接着說。

 

參訪期間,看到一些大學生當暑期工,正默默地包裝沉甸甸的書本。友人說,這裏喜歡給年輕人工作機會,但會「約法四章」。

 

何謂「約法四章」?友人淺釋:「本是三章,但近年出現一波又一波的社會事件,有必要多加一章。首先,工作期間,不要宣揚個人政治立場及見解,免得出現爭抝,影響工作情緒,破壞彼此關係;第二,返工必須守時,這是誠信問題,是對工作尊重的具體見證,當然,若遇突發事件導致遲到,或有必要早退,合理合情當有例外;第三,工作期間要專注,不能玩手機,邊工作邊用手機玩電子遊戲是不允許的;第四,所有員工一律禁止粗言穢語,看今天社會,大學生、中學生乃至小學生,不少都將粗口視作潮流用語,這點我是絕不同意,這裏雖然不是學校,但也是有文化之地,怎能容許粗口滿天飛。」「絕大部分青年暑期工,都能接受這四章,工作亦愉快。」友人再補充。

 

在今天各大學、中學乃至小學寧靜的、理應文化散播的校園內,「約法四章」能否全然、應然地實踐?而實況實情又如何?近期,不少教育同工都看到網上的流傳片段:逾百名穿上校服的學生,齊集商場,一起「有秩序」「有節奏」,齊齊高呼極之侮辱的廣東粗口,以作政治的宣泄,旁若無人,亦教人觸目驚心。都說要言論自由,在社交媒體的粗鄙用語,詛咒四方八面更是司空見慣!

 

確實,社會文化是要往上提升,抑或是要往下沉淪?這是一種選擇,大家都有責,作為教育專業工作者,兩肩更必須要有所承擔,以身作則,知行合一,內外都要與學生守着這「約法四章」。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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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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