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街頭的行動已持續了兩個多月,警察一直都保持極度容忍,迫不得已時才介入,以防止事態失控。由於警察執法不堅決,才使「佔領」群眾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佔領」行動使平時已經十分繁忙的街道變成水洩不通,嚴重影響計程車司機的生意;交通阻塞對上班族也產生諸多不便,浪費他們很多時間;做門市生意的小商戶更門可羅雀,苦不堪言,因為顧客都不願意前往「佔領區」購物消費。
雖然市民抱怨警察沒有盡力維持秩序,但示威群眾卻大罵警權被濫用,並指責警察以暴力干預民眾爭取「公義」的權利,與民眾對立。面對這些指控,警察在執行任務時變得較為被動,發揮不到維持治安的效力。
在「佔領」行動爆發時,警察曾使用催淚彈和胡椒噴霧劑去驅散群眾,但遭遇極大的反擊,並引發更多人投入「佔領」行動。群情洶湧,警察立即停止和對方硬踫,但此時局面已失控。
使用催淚彈曾引起極大的爭議:支持一方認為此乃驅散群眾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西方國家都經常使用,比起揮舞警棍和發射塑膠子彈的殺傷力輕得多,但示威者仍堅持認為他們的行動是理性、和平和非暴力的,警察沒有權利如此對付他們。傳媒一面倒地站在「佔領者」那邊,毫不留情地炮轟警察行動不當。示威者受到這類言論的鼓舞,變本加厲,到處亂闖,把「佔領區」範圍擴大,使警察疲於奔命。
筆者雖然旅居海外,但對香港發生的事都十分關注。我當然不贊成使用暴力去解決問題,但警察憂柔寡斷的態度正不斷壯大了示威者的決心,他們還揚言目的不達不罷休。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使用適當的武力來及早平亂仍是值得考慮的。
「佔領」行動不可能這樣繼續下去,計程車司機為保障生計,商戶及業主為保障權益,分頭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希望借助法律賦予的力量去清場。殊不知當執達吏執行禁制任務時,遭遇到「佔領者」誓死頑抗,需要警察介入才達到目的。不出所料,果然發生軀體踫撞,導致頭破血流。
事端已發展到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你是否贊成警察從嚴執法呢?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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