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看到一則帖文,說得很好,特別抄錄如下:
「你不滿政府,可以唔領一萬。
你不滿國家,可以剪回鄉證。
你不滿上司,可以劈炮唔撈。
你不滿父母,可以離家出走。
你不滿香港,可以移民外國。
香港真係唔再適合你哋久留,何必咁委屈,走把啦!」
還有一篇也有精彩,太長,只節錄部分:
「打爛嘅嘢唔使你哋執,唔使你哋賠,要修補的我們會修補;俾你打傷、害過嘅人,我哋會照顧,失去嘅時間我哋會去追,失去嘅地位我哋會盡力重建,重建唔到我哋會接受,因為呢個係我哋嘅家。
由苦海明燈到橫街窄巷到左鄰右里到72家房客,由73到香港83到親情,我哋有掃街茂有阿燦有洛琳,我哋都係咁樣長大,既不傷天害理亦不做社會包袱,守望相助,默默耕耘,不怨天不怨命……香港根本不需要你光復,你哋走啦!去你哋心目中響往嘅天地,你哋走咗,香港一天光晒……」
近日,發現民情在變。
去年七一,暴徒闖進立法會瘋狂打砸,香港市民高喊的是:「拉啦?點解唔拉?」之後幾個月暴徒四處蹂躪,大眾已經按捺不了:「開槍啦,咁都唔開槍?」然後有人棄保潛逃了,大家直罵法官:「誰讓他們保釋的?擺到明是放生啦!」……罵著怒著,話咁快就一年了。
罵了一年,大家都累,最重要是,罵極世界都沒改變,而且變本加厲。市民開始氣餒,社會上每個階層都有壞腦者,數量過百萬是肯定的,這批人,殺不盡,拉不完,倒不如,打開門放他們離開,有咁遠走咁遠。
拘捕了又如何?黃官治下,頂多幾星期監禁,完全不是讓你重新做人的刑罰,反而成為他們「為革命犧牲」的履歷。
與其在監獄㗰米飯,不如直接放生,大開中門讓暴徒逃到外國去,讓和理非移民到西方去。一個變了心的人,留住他身軀沒意思,勉強無幸福,心已不屬你,留來幹嗎?從來給負心人最大的報復,就是活得比他好,或者讓他後悔失去。
有一首歌叫《愛的代價》,當中幾句用來送別黑暴黃絲最貼切不過了:「走吧,走吧,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走吧,走吧,人生難免經歷苦痛掙扎;走吧,走吧,為自己的心找一個家;也曾傷心流淚,也曾黯然心碎,這是愛的代價。」走吧,離開了,你才會明白,留在這裏有多好,放棄的代價有多大。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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