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挑戰國安法必自食其果
「攬炒派」挑戰國安法必自食其果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攬炒派」區議員日前舉行所謂「十七區特別區議會大會」,329名議員僅討論了15分鐘,便一致通過「要求撤回港區國安法」及組成所謂「成立香港公民議政平台」的動議。可見「大會」根本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反中亂港」鬧劇。

 

《區議會條例》並未有賦權區議員處理國家事宜,且區議會從未有聯區或跨區會議,聯合會議與其議程與區議會職能不相符,會議地點亦不是民政事務處的會議室,故會議絕不合法。「攬炒派」竟挾區議會之名,多次在會上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大叫「港獨」口號,作出等同挑戰中央、危害國家安全立法的言行,絕不能容忍。

 

《區議會條例》第34條規定,區議會的候選人須作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與會的「攬炒派」區議員有機會違反聲明,即未有真誠擁護基本法,涉嫌觸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第104條的「作出虛假聲明的罪行」,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並可能觸犯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最高可處監禁7年。政府必須認真考慮採取法律行動,絕不可對區議會播「獨」煽「獨」視而不見。

 

所謂「大會」的召集人、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會後聲稱,今次會議雖然「史無前例」,但有「足夠法定人數」,所以仍是「合法會議」。對民政事務處多次以議程不符區議會職能為由、拒絕提供開會場地,她則聲言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民政事務處追討租借場地及印刷文件的開支云云。

 

「攬炒派」視法例如無物,明目張膽地挑戰中央底線,其行為顯然是政治炒作,向民政事務處追討開支一事更非常無恥,因為是「攬炒派」沒有履行區議員的職責,如此賊喊捉賊是欲蓋彌彰。

 

自區議會全面失陷於「攬炒派」及「港獨」黑暴勢力後,區議會便變質成製造政爭、阻礙民生的政治舞台。「攬炒派」議員分別在上任後大談「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集體高唱「獨歌」、在辦事處張貼侮辱不同政見市民的告示、越權成立不同的委員會、羞辱出席會議的警務處處長或警方代表…… 「攬炒派」區議員沒完沒了鬧下去,現在又公然挑戰國安法,已近瘋狂,更證明制定港區國安法刻不容緩。

 

正是包括「攬炒派」區議員在內的「反中亂港」勢力的所作所為,令國家安全在港受到嚴重威脅,必須由中央出手立法,解決本港於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並確保相關立法於香港能有效實施、執行到位。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對此強調,決定的事堅決做,宣布的事會兌現, 「攬炒派」區議員挑戰國安法必自食其果。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20年6月10日

 

原圖:RTHK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https://www.speakout.hk/app
>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6
嬲爆
0
超無奈
0
無意見
相關博評

評論

  • jthk
    jthk
    4年前
    0 回應 檢舉
    港區國安法必須考慮以憲法權力把此等反中亂港瘀血排出政府體制之外,除了DQ在任的,也要排除參選及加入公職人員、公務員行列之外。

    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