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吳康民
我年紀老邁,近年膝頭酸痛,行動十分不便。特別是要爬上三、四層樓的樓梯,總得停歇多次,因而每多以爬梯為畏途。友人常勸我持把拐杖,我總以出行多一物不如少一物而婉拒之。多年前曾有友人贈一上佳拐杖,但我仍是棄之於辦公室中,不加使用。
日前赴福建晉江遊覽,路過一雜物攤,見一拐杖,雖是舊貨,但頗似佳木所製,杖頭又似虎頭,並含有一玻璃珠。詢之,開價八十元人民幣,還價四十,居然成交。在晉江遊覽數日,過過「三條腿」生活,雖步行省力,但總覺十分累贅。
拐杖之為物,早年並不是老頭子專用,而是一種紳士派頭所必須。記得童年時在香港,那些裝作紳士的中青年人,除了西裝革履之外,還要頭戴氈帽,手拿「士的」(即拐杖)。而且拐杖可長可短,短的就如當前警察用的警棍似的。這些紳士派頭的人物,拿短的拐杖,東指指,西點點,神氣十足。
古人早衰,杜甫有詩云:「年過半百不稱意,明日看雲還杖藜。」就是說五十歲出門便要依賴一根拐杖。而「人生七十古來稀」,也是杜甫的詩句。
當今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年逾九旬的老翁,身體壯健,出門不用拐杖,遠遊仍然興濃。今昔不可相比,現代男女壽命,平均來說,比起封建朝代,比較舊中國時,平均延長了二十年。
現代人遵從簡便,即使紳士派頭的發源地英國,現在也不見戴禮帽持手杖的紳士走上街頭了。過去中環的上班族,大小職員,都要穿上整齊西裝,結上領帶。現在美式作風流行,走上中環各大商行集中的大廈一看,打領帶的也甚少。我的小兒子是中環外國銀行的高級職員,但見他上班也從來不打領帶。至於拿上手杖的「紳士派頭」,竟已完全絕跡。
事物總是從繁到簡。手杖之為物,貴在實用。非至走不上路,我是不願當個「三條腿」的老人的。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4年11月26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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