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說的,對不起
難說的,對不起

那天跟女兒飯後散步,聽她聊起一件舊事……

有次,她借了份作業給幾個忘了做功課的好友同學抄,因為是她自己做的關係,所以功課有錯處,抄功課的,自然把錯處一併抄下,由此惹來老師懷疑、追究。

「你為什麼抄功課?」老師一貫思維,認為成績好的不會抄功課,因為幾個涉事同學的成績都比我家女兒好,所以一口咬定抄功課的就是她。

「我沒有抄功課,我昨天在家自己做的。」女兒理直氣壯。「我是問你,你為什麼抄功課?」老師繼續逼供。

「我—自—己—做—的!」女兒再次重申。

「最後問一次:你為什麼抄功課?」女兒形容,老師像失聰,一直沒聽她的。

因為孩子堅持,所以認定她抄功課的老師把她罰了,還要她向全班道歉,因為她阻礙大家上課時間,女兒說,那是她校園生活裡最屈辱最憤怒的一次。

「為什麼你不把真相告訴老師?」我問。

「這樣很沒義氣。」

「那抄你功課的同學有沒有向老師自首免你受罰?」我問。

「沒有,我借功課給人抄是抵罰,但她們抄我功課還要我幫忙吃死貓,就不對。」

「如果換轉你是抄功課的,你會挺身向老師說:『抄功課的是我們,不要罰她……』嗎?」「會,一定會。」

承擔,是要學習的,尤其是對過錯的承擔。要在眾人前承認自己做錯,還要在懲罰面前自首,其實,半點不易。

難怪佔中三子講了幾個月,還在講,因為步入警署、伸出雙手、扣上、再帶進問話室、認罪、懺悔、暫囚、上庭、坐牢……最大的難關,就是公告天下人:我走錯了,或者,我失敗了!雨傘運動發展到今日,不是遍地開花,而是滿地糜爛,留守的人,始終面對不了的,就是向全港市民說「對不起」三個字。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4年11月26日

原圖:bastillepost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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