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確保執法收阻嚇作用,重要元素之一是要讓公眾目睹執法者排除萬難,把歹徒繩之於法。基於這個原因,廉政公署建立了一個通緝名單,類似於聯邦調查局的十大通緝要犯名單,並致力遣返潛逃海外的貪污舞弊者。無論他們身在何方,廉署也會不計代價把歹徒引渡回港受審。
我們現在目睹一眾黑衣暴徒紛紛潛逃海外,情況確實令人擔憂。問題的癥結在於大多數被捕者都獲得法庭批准保釋候審,即使涉及極其嚴重的炸彈和汽油彈案件,疑犯也能夠在繳交微不足道的保釋金後獲准保釋。
這些無知的無政府主義者的一般心態是怎樣的呢?他們以為自己在為香港的未來而戰,卻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終局將是如何。我們的社會又向這些自命不凡的無政府主義者發出了什麼信息呢?
首先,他們普遍對專業的執法手段一無所知,煽惑者得以蒙騙他們,使他們以為自己黑色蒙面便可以避過執法部門的法眼,但大量黑衣暴徒被捕,足以證明他們只是自欺欺人。遺憾的是,一些檢控人員偏袒這些違法者,其中一人更是出版書籍教導違法分子如何躲避警察追捕,因而大大提高了暴徒逃避刑責的機會。
到目前為止有逾8000人因暴動罪而被捕,但只有1365人被起訴,只有87人被定罪。即便是被檢控,大多數疑犯都得到法官寬容的對待,只需要繳交最低額的保釋金,便可保釋外出。須知道,縱火等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試問有誰會為了2000元的保釋金而「冒上」如此大風險?如果他們現在還未大舉潛逃,那只是因為他們深知自己有足夠的時間來籌備逃亡。
香港警方應展示不遺餘力追捕所有逃犯的決心。應該從法庭那裏取得所有在逃罪犯的拘捕令,並將他們的姓名列在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上,從而讓國際刑警組織所有成員都可以看到香港警方的通緝名單,並作出跟進和拘捕。我們應借鑒聯邦調查局的成功經驗,在警方官網上發布通緝犯名單,並附上照片和個人資料,標明懸賞金額。而且該通緝名單應該用聯邦調查局「十大通緝犯」名單的格式進行更新。
最令人擔憂的是,破壞社會安定的是一大批年輕人。目前有超過3000名學生被捕,其中1400位不足18歲。這些人明顯是別有用心者的慫慂,當中的一些失德教師已經因犯案而被拘捕。這些學生太年輕,對非法行為所造成嚴重後果認識不足。
公眾有權知道這3000多名被捕學生以及被捕教師都來自哪些學校。警方應公布所有被捕學生就讀學校名單,以及每所學校中有多少學生或教師被捕。這樣做是為了提升公眾的危機意識,以及鼓勵學校加強內部紀律以免自己學校受到壞分子拖累而名聲受損。
這個清單對教育局也很有用,它可以用來跟進這些學校、監督他們的教師隊伍、監察他們所使用的教材。如此便能找到問題的根源,並且在必要時加強對學校的規管。
警方還應公布一個完整的記錄,把所有與暴亂有關案件的法庭判決按入獄和毋須入獄兩類分別列出;判入獄的案件會對那些準犯案者起到阻嚇作用,而公眾可判斷法庭量刑是否恰當,判斷某些法官是否繼續輕判罪犯以追究他們的責任!
正如國務院港澳辦在5月6日的聲明所言,對抗爭運動的種種暴力行為,法律之劍的懲處卻遲遲未到。聲明呼籲所有掌握公權力的機構和人士,必須用實際行動依法履職,打擊暴力「政治病毒」。很清楚,這些機構包括檢控官、法官以及教育局。然而,這些機構顯然未能充分運用法律之劍解決當前問題。
編者按:本文章原載於《大公報》(2020年5月12日),部分內容由《港人講地》修訂,並獲作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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