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總覺得香港人活得像白痴。明明一些好簡單的一二三,不知怎的,卻要用微積分來計算講解分析爭論。
「一國兩制」,講到明有個國家在管你;高度自治,即是還有低度的不能自治。這些道理,毋須拿着基本法12條、13條還是22條拗足一星期,用點常識,就能理解。
反對派說,中聯辦和港澳辦不能管香港,那請問,誰可以管?受一國管轄的小城,總該有人管吧?如果這兩個機構都不准管,香港屬於中央的部門就剩下駐港部隊了,難道你們希望解放軍出來管?
令大家變成白痴的,不只在政治範疇,法庭上,審判中,也有很多令大家懷疑自己是傻瓜的例子。
早前一宗學生被警察搜出身上藏有兩樽汽油彈的案子,辯方律師那句「汽油彈是用來打邊爐」的辯護,讓大家衍生更多聯想,譬如炸彈會不會是用來燒雞翼?子彈其實是用來射野豬……
幾日前有個叫林乘風的地盤工人獲裁判官撤銷控罪,他於今年1月參加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時被搜出身上藏有槌仔、防彈盾牌、黑頭套、白手套、防毒面具連濾芯、生理鹽水……他說,因為參加完集會要做油漆工程,所以帶備這些開工裝備在身。裁判官天真相信,還向林乘風批出訟費。於是網民留言: 「我身為一個牛肉佬,以後身上應該有幾把牛肉刀傍身。」
昨天,又有一宗奇案審結,大專學生蕭昊明1月1日凌晨,向葵涌警察宿舍門外潑液體、擲玻璃樽及垃圾桶蓋,因為沒造成任何人受傷,裁判官把被告判罰200港元了事。香港法例亂拋垃圾罰款1500元,違例泊車都要罰400,但在這麼多警察宿舍被暴徒襲擊放火的大前提下,如此挑戰執法者,都只是罰款200,平過飲餐茶。難怪大家覺得,我們在法律面前,愈來愈像個白痴。
今日香港,常識常理已然失掉,更恐怖是,連人性都失去。放火燒活人、濫用私刑那些瘋狂行為,已經泯滅人性,但原來,更無人性的還有那些旁觀拍掌者。
昨天,暴動中被磚頭掟死的70歲清潔工羅伯的案件開審,兩名16及17歲的少年被控謀殺,我從《明報》一張新聞圖片看到了一幕恐怖人性,就是兩名謀殺疑犯坐囚車駛出法院時,竟有幾十人追着囚車歡送聲援。
一條無辜生命被奪去,疑犯竟得到英雄式款待,這到底是什麼世道人心?這到底是什麼民主公義?忽然覺得,香港人活得像白痴。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20年4月24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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