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推展了社會正能量,維護了香港順利回歸和長期繁榮穩定,但卻屢遇橫逆,顛簸至今未息。經驗教訓助力凝集共識:只要堅守一國兩制的初心,堅定憲法和《基本法》的制度自信,以及正確認識「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就能遏止逆潮,邁步一國兩制的正軌。
維護一國兩制 打擊港獨
經承憲法和《基本法》的保障和授權,特區實行高度自治,各個領域範疇都有序推進,惟獨泛政治化和泛暴力化的「低氣壓」,令一些長期積蓄的社會深層次矛盾逐步浮現和失控,違法抗爭紛至沓來,反對派在國際力量的力挺下,試圖以亂謀權,掠奪特區管治權,並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然則,香港的未來將何去何從?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主要提出四點提示,第一是堅守一國兩制事業的初心,亦即是《基本法》序言所規定的「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具體落實就是要充分認識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與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並皆等量齊觀,不可有所偏廢主次。
第二是堅定對憲法和《基本法》的制度自信、維護憲制秩序、嚴格依法辦事,不為一時曲折而動搖,不為外部干擾而迷惘。
第三是全面準確實徹實施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開創香港更美好的明天。
第四是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效行使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有效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
陸港融合發展 注新動力
在這基礎上,還應就多項既有共識進行深化和優化:
第一,中央的港澳政策從最初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到現時的「一切回到《基本法》、一切通過《基本法》」,凝聚成為陸港之間的和解性憲制共識,實施可控和極具活力的發展模式。至於如何避免事件橫生枝節或被「有心人」騎劫?將是對政府管治能力的認真考驗。
第二,一國兩制已成共識,但挑戰和危機卻持續不斷,根源在於港人對國家發展欠缺方向感,對國家民族的身分認同不足,以及對西方價值和「顏色革命」思維的迷信和盲從,令香港對國家體制和戰略進程嚴重脫節;更因政治敏感度不足,未能對誤會或誤導及時糾正澄清,形成習非成是的偏歪,因而有必要為陸港融合發展,提供新的共識凝聚方向,注入新動力。
第三,實現陸港融合發展,要求香港適應國家整體戰略而超越「一港」,成就「一國」,並要彌縫由「黃色經濟圈」等「政治顏色」所造成的分裂內訌。
第四,一國兩制並非兩個政治實體之間的互動,而是一個整全而融貫的概念,部分港人卻以「區隔」而不是「融合」,近乎自欺欺人的態度去看待,消極被動且無益於一國兩制。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20年4月21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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