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TVB記者的一句「拉到暗角」,從此,佔領地多了一個「景點」,貼「暗角」路牌,也從此,佔領者手上多了兩個觸動警察神經的新牌匾:「黑警」及「光明磊落,暗角打鑊」。
這個運動,愈玩愈小學雞,捉住你一點痛腳,然後無限放大,天天喊「黑警」日日講「暗角」,再掛塊「光明磊落」布幔在你面前掩掩映映,忍無可忍動手你就輸。
小學雞以為自己在口水戰中小勝,其實市民大眾都是明眼人,誰處光明誰在暗角,大家看得很清楚。
每次看到新聞裏的衝擊者或者佔領者,不是蒙頭就是口罩眼罩,更甚是一式一樣的V煞面具,若阿爾蓋達,別說分不出身份年紀,有些連男女也看不出來,原來這種抗命叫光明磊落。
相反站崗的警察,一個個被近距離拍攝面容、編號、甚至證件,縱使行為極富挑釁與不敬,但警員都磊落待之,如果佔領者、示威者、衝擊者個個都有這種膽量,拉開面具口罩,讓人逐一拿照相機記住你的容貌、記住你為香港人行的公義,我就服,我就算你光明磊落。
至於那夜的「暗角」新聞,之後還有後,TVB記者偷錄了和上司袁志偉對質時袁之單方面訓話,放上網,幾乎在所有智能電話中轉傳,大家興致勃勃地窺伺大機構的大秘密,討論之間,大家似乎忘了這故事另有暗角:偷錄者誰?
一個記者,外出採訪,問了甚麼?人家答了甚麼?回來報甚麼?你寫甚麼?靠的,除了是專業,還有誠信。傳媒是第四權,賣的是操守,一個躲在暗角偷錄上司所言然後公諸於世的故事,大家只重偷聽內容、分析道理,卻從來沒有人質疑這種行為背後所反映的記者操守。
又不是偷雞摸狗掃黃打黑,如果記者想以正視聽,為甚麼不乾脆拿出錄音機,光明正大告訴袁上司:我要錄音為證?況且,一個員工,擅自把公司內部會議外洩,是不是已違反員工守則?算不算正當行為?
員工抗上司指令、反公司路向,絕對可以,但作為講操守的行業,請光明正大地幹這種行為,別躲在暗角,去暗算你的上司,不敬,也不義。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14年11月13日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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