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應披露處理被捕教師情況
教育局應披露處理被捕教師情況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香港的教育出了大問題,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失德教師,二是問題教材。

 

據報道,警方在香港反修例事件中已經逮捕7000多名違法犯罪者,其中引人注目的是,約有80人為教師或教學助理。可以肯定地說,這些教師是在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學生示範違法犯罪,更不用說他們向學生灌輸了多少違法犯罪的思想。教師在反修例事件中走上街頭,搞打砸搶、放火傷人,這不僅令廣大教師蒙羞,也令全社會對教師的專業操守產生懷疑。教育局為了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理應撥亂反正,將這些人從教師隊伍中清理出去。

 

違法者不適合再做教師

 

林鄭特首要求教育局對違規或被捕教師「嚴肅跟進」,教育局也開始要求涉案教師所在學校考慮暫停其職務,這是好的開端。

 

日前,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已經向全港中小學發信,稱會根據《教育條例》嚴肅跟進每宗涉及教師專業操守的個案,若情節嚴重,會考慮取消有關教師的註冊。信誓旦旦之下,公眾更希望知道對這80多位教師的處理情況。家長們為孩子選擇學校,不僅看重學校的名聲,更看重老師是如何教書育人的。沒有一個家長會希望自己孩子的老師是一個鼓吹仇警和暴力的人,更沒有一個家長會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被煽動上街,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官校津校處理或有不同

 

所以,教育局有責任及時向公眾交代處理這些違規或被捕教師的情況。否則,家長們可以依據《公開資料守則》(Code on Access to Information)要求教育局披露有關處理資訊。《公開資料守則》既為政府部門向公眾提供資料事宜制定了正式的依據,也為香港居民要求政府部門公開有關資訊提供了法律依據。如果教育局不能披露,就說明教育局失職,應該依法追究責任。

 

教育局指出,停職決定只是當個別教師涉及嚴重刑事案件或嚴重失?行為時,校方為保障校內學生安全而作出的適切安排。問題是,教育局的要求是否能夠得到有關學校積極回應。因為在教師停職的問題上,官立學校和津貼學校的處理方式可能不同。

 

官立學校由學校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學校人手由教育局調派,僅合約人員由教育局常任秘書授權學校管理委員會聘用;而在津貼學校,教師聘用、停止聘用、停職等的決定是由學校校董會決定的。因此,如何監督後者處理有關教師就十分重要。

 

楊局長已經公開表示,如果有學校偏離教育局的處理指示,局方會進一步跟進。相信公眾非常希望看到政府是如何跟進的。

 

教材審查工作須把好關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曾經表示,有教師涉嫌多次使用不適當教材,教材價值觀歪曲,教育局會跟進調查嚴肅處理。

 

看來如何把好教材關十分重要。通識教育自2009年始,各種版本課本卻毋須送審,而且部分問題老師當時就參與了課本編寫工作。今後,教育局有必要審查通識教材,包括將特定議題進行重整,並清晰界定敏感字眼。

 

規定統一教材的可能性也須考慮。政府還須定期抽查學生考試內容,檢查考試內容是否與通識教材相符,防止有人利用考試題目迫使學生回答出具負面傾向的答案。關於這方面處理情況,公眾也是迫切想知道的。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0年2月22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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