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盡快清理失德醫護人員
必須盡快清理失德醫護人員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2 月3 日,反對派於去年12 月成立的新工會「醫管局員工陣線」(「員工陣線」),藉口政府拒絕「全面封關」而發起首階段罷工行動。他們不僅在全港抗疫關鍵時期當逃兵,而且以患者做人質要挾政府「全面封關」,完全喪失醫護人員專業操守,必須被清理出醫護隊伍。

 

必須看到,港府採取防疫措施十分迅速,迄今為止,港府做得不僅比內地城市好,也比上次沙士抗疫要好。就以封關而論,政府也是迅速採取部分關口封閉的措施,有效控制了人員流動狀況。目前使用關口的主要是香港居民,封不封關,是否全面封關,這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權益平衡問題。世衛組織發言人克利斯蒂安-林德邁爾在日內瓦告訴記者,若關閉邊界口岸,可能會「失去對人員流動的掌握,再也無法監控(人員流動)」。

 

「員工陣線」政治目的掛帥

 

「員工陣線」口口聲聲說基本法保護罷工自由,這只說對了一半。基本法第27條保護香港居民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但是,基本法第31條也保護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遷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兩者都是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沒有誰重誰輕之分;但兩者均不是絕對的權利,不可以對抗香港的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如果說香港政府可以根據法律限制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的話,那麼,香港政府也可以限制香港居民的罷工權利。這在美國也是如此。

 

「員工陣線」的主席余慧明只是醫管局資訊科技部門的醫療資訊主任,副主席羅卓堯在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因煽動學生罷課、鬧事等行為多次被捕。在記者會上更是「掛羊頭賣狗肉」,請來非醫護人員站台做「幫兇」:一位是反對派最大的工會「職工盟」的主席吳敏兒,另一位是被國泰航空解僱的港龍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協會總幹事施安娜。「員工陣線」在修例風波中成立,其政治立場決定了其行動的性質是將患者作為人質,利用疫情迫使政府讓步,實現打擊政府和宣揚「港獨」的政治目的。「員工陣線」徹底喪失作為醫護人員的專業精神,搞政治運動,令香港雪上加霜,只會受到全社會的鄙視和唾棄。

 

林鄭特首日前宣佈再關閉4個口岸,令封閉關口達到10個之多,留下3個口岸繼續開放,有關措施力度非常大,應該會見成效。雖然林鄭特首強調新措施與「員工陣線」罷工無關,但值得注意的是,「員工陣線」已經在收割「成果」,認為政府是在罷工壓力下作出部分讓步,因此也是不會善罷甘休。

 

政府必須譴責和處罰有關人士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教授指出,如果這次罷工真的迫使政府「就範」,這將創造一個先例,即藉着香港人的憂慮和恐懼提出來的要求,是可以達到目的的,可能將強化部分人用激進行動迫使政府讓步,進一步延續日後的抗爭行動。言下之意十分清楚,政府必須硬起來,既要譴責違背專業精神和職業道德的罷工行為,又要根據法律法規對罷工者採取懲戒措施。醫管局向參與罷工的醫護人員發電郵,表示不同意他們參與罷工,在法律上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員工陣線」除了引用基本法外,可能還會引用《僱傭條例》第9 條作為依據,因為第9(2)條規定:僱主無權以僱員參加罷工而根據第(1)款終止其僱傭合約。但是,他們恰恰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第9(2)條是一個獨立條款,它規定了僱主可以不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的一般情況: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慣常疏忽職責;或僱主因任何其他理由而有權根據普通法無須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

 

換句話說,如果員工在沒有獲得公司批准下擅自缺勤或不履行職務,公司可以用其他符合法例規定的理由解除合同,例如,他們褻瀆天職,以病人安危做要挾,就是實施了「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的不當行為,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20年2月5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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