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月,筆者已一連寫下數篇關於佔領行動的文章,當中固然不乏義正詞嚴之措詞,卻也不
乏諄諄善誘的語句。可惜的是,這個違法的行動至今仍然持續著,甚至有變本加厲的趨勢,更
出現有人集體高調地違抗法院的禁制令。作為一名生活在香港這片土地已數十載的香港人,這
情況又怎不教筆者擔心?
不可不防破窗效應
犯罪學裡頭有所謂「破窗效應」,意思大概是指有破壞者打破一幢屋宇的窗戶,如果窗戶不修
好,就會令破壞者覺得被縱容,將有可能有更多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造成更嚴重的後
果。為了防止「破窗效應」出現,對於輕微的罪行亦不能縱容,以免演變出更多嚴重的罪行。
這跟中國古語中「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智慧亦有幾分相近。
刻下香港正在進行的佔領行動,最初似乎真的是限於單純的普選訴求,到了後來卻是刻意堵路
、拒警合法拘捕、衝擊和辱罵警方等,最近更發展至集體違抗法庭命令。我們可以看到,社會
上已有愈來愈多圍繞佔中而出現的公然違法、蔑視法庭禁制令等行為。警方要執法嗎?要麼被
罵選擇性執法,要麼被罵不執法,要麼則被罵粗暴性執法。佔領行動發生至今超過一個月,
警察雖然受盡無數的無理挑釁,但整體而言仍能沉着氣,以極度的忍讓、克制、受盡屈辱情况
下也沒用武力清場,很明顯就是特區政府出於關心學生人身安全的舉措,希望學生們能和平撤
離,盡量在不使用武力的情況下結束佔領運動。可是如今,就連法庭禁制令也無法在佔領區起
到效應的話,這是否代表著已有「破窗效應」的跡象?筆者相信各位讀者心裡應有答案。
不應煽動違抗禁令
若然對筆者的說話存疑,也該抽時間看看大律師公會日前發出的聲明。該聲明明確指出,對法
庭的命令實行個別或集體違抗,這無異於擅自執法,可令社會逐漸陷入無法狀態。聲明亦針對
性地指出,如認為人民為了追求政治理想,就可以依仗公民抗命這個哲學概念,藉詞「政治問
題,政治解決」,而完全避過「法治」角度的客觀考量,就是在說歪理,並將成為一個全由運
動參與者自行決定的「法治無人領域」。
最值得留意的一段,乃是聲明提到:「有著名的政治人物(當中更有具法律專業資格者)對一些
對持續佔領行動有違法庭命令的批評不以為然。他們這等態度,毋異於鼓勵市民繼續無視法庭
命令。」的確,在禁制令發出後,有發起及支持佔中的法律界人士,竟然「教導」佔領者如何
「避開」禁制令。一干人等的連篇歪理謬論,就正如有賊人公然打劫銀行,若給警員遞個正著
才算違法,只要不被捉到,這個賊人便像是從沒有違法一樣。敢問一句,這究竟是那碼子的邏
輯?
大律師公會的聲明,與其說是「警告」,倒不如說是「悲鳴」,是對香港法律不被遵從的痛心
,是對社會出現公然煽動他人不遵守法律歪風邪氣的哀嘆,而有個別煽動者更是法律界知名人
士,何其諷刺 !
不能蔑視人大決定
除了本地法治問題,學聯至今仍執意要求撤回人大決定,無疑於是要挑釁國家的法治系統。日
前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上,中央政府便表明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持憲法的最高
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依法行使中央權力,依法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
依法施政。有專家事後便坦言,中央此舉明顯是回應佔領行動。可以說,學聯的過火要求,根
本早已超出香港特區的層面,在中央看來,有關要求根本就是衝著「一國兩制」而來,是挑戰
憲法,更是挑戰人大常委會作為制定憲法的最高權力機構的地位。
縱然筆者已不只一次對年輕的佔領者們作出勸誡,希望他們不要因一時激情,引致一生的遺憾
。可惜至今仍只可以用「成效不彰」四字來形容,但本文仍想以大律師公會聲明中的最後一段
作結,希望年輕的佔領者們可以好好深思當中的深意:「今法治危如累卵,破在旦夕,倘或失
陷,運動初衷,如之奈何?」
原圖:no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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