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月初公布了新界東北的最終發展方案,打算提供6.07萬個住宅單位,供17萬人居住,包括為超過10萬人提供公屋/居屋單位。
有鐵路貫通 不會變天水圍翻版
香港土地短缺,樓價飛漲,輪候公屋個案有23萬。新界東北發展肯定有助紓緩問題,理應受到歡迎,但修改發展方案仍然面對不少反對聲音。有人擔心新發展區公營房屋比例太高,可能重蹈天水圍覆轍。亦有人擔心新發展區就業職位不多,會出現區域貧窮問題。
其實,上水、粉嶺新市鎮向來發展得比新界西北順利,是因為它享有鐵路連繫市區,居民出入較方便。政府在落馬洲支綫加建古洞站後,未來古洞北及粉嶺北居民亦應享有鐵路運輸的方便。至於就業,政府希望日後可在區內提供3.7萬個就業職位,大部分在古洞北,因其享有靠近落馬洲河套發展區的優勢,成功提供科研及工商業就業職位的機會較大。況且天水圍公屋比例超過80%,兩地不能比較。
補地價免官司 球場遷址可議
另外一種批評意見是,政府打算容許在新發展區內擁有土地的發展商按政府規劃補地價發展,會造成利益輸送。根據香港法例124章土地徵收條例第3節,政府徵收土地是要用來作公共用途。問題是若業主打算按政府規劃發展土地,政府便是强徵土地,若業主反對並尋求司法覆核,不論官司結果,都拖慢新市鎮發展的速度。況且在今天事事透明的政治環境下,補地價多少應該是公開的。要輸送利益,談何容易?
另一爭拗點是應否將香港高爾夫球會粉嶺會所及場地納入新發展區內。正如一些朋友所說,我們不應該用「鬥地主」的心態去看問題。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社會經百多年的發展,已經用不同形式提供場地滿足各階層的需要。高爾夫球跟其他運動一樣,已經是社會的一部分。問題是當新界東北發展成新市鎮時,香港高爾夫球會應否繼續在粉嶺坐擁170公傾土地,提供共54洞的球場?我們應該心平氣和去探討,可否在較偏遠的地方,例如大嶼山,提供土地讓高爾夫球會興建現代化的新球場?然後交還全部或部分粉嶺土地?當年,香港木球會從中環搬到黃泥涌道現址,讓市民在鬧市可享有遮打花園便是先例。
至於關於發展局局長申報家人在發展區內擁有土地一事,事態發展到有政黨揚言要癱瘓發展局的工作。反映近年社會內耗愈來愈嚴重。
不論大家是否同意發展局局長處理事件的手法,我們應該弄清楚幾個要點。首先,局長家人在19年前購入土地,當時,政府尚未公布發展古洞北,陳茂波亦不是官場中人,是一宗合法的交易。
陳茂波宜「一次過」 證自己清白
日後,政府宣布發展古洞北當然與陳茂波或家人是否在區內擁有土地無關。相反,當陳茂波被委任出任發展局局長後,已經在去年9月向特首申報。當行政會議在今年討論新界東北時,他曾按規定申報。為了避嫌,陳茂波太太許步明已經在去年10月以270萬元出售擁有土地的公司的相關股權給胞弟許嘉麟。市場人士稱價錢合理。
嚴格來說,陳茂波太太許步明在這項土地買賣中,並沒有因丈夫出任發展局長而得益。相反,她的賣價應遠遠低於日後收地賠償的金額。正如陳東岳指出:在修改發展方案中,相關土地的用途由私人房屋發展改劃成發展公營房屋。陳茂波何私心之有?從傳媒報道的情節看來,陳茂波無犯法、無犯規、無得益!
但不少人只着眼於陳茂波解釋事件的用詞遣字,將之放在顯微鏡下。稍有瑕疵,則演繹成精心策劃的謊言。傳媒連日詳細報道各相關公司的股權情況,令人覺得事件非常複雜。陳茂波每日回應傳媒的追訪透露相關資料,被批評為擠牙膏式發放資料,更被演繹成不夠開誠布公。
看來,最佳平息風波的方法莫如由陳茂波將事件作一次過全面交代。證明自己無犯法、無犯規、無得益。
問責官員與公務員不同,可能在出任公職前已擁有不少投資,現申報制度有否改善空間,政府宜仔細考慮,以釋市民的疑慮。
香港社會需要新土地和房屋,發展新界東北刻不容緩。我們擁有發展9個新市鎮的經驗,只要大家理性討論,沒有問題是不能解決的。
原文轉載自《經濟日報》 2013年7月30日
圖:littlesario.blogspo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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