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義襲港 抗暴刻不容緩
恐怖主義襲港 抗暴刻不容緩

香港的政治風波已發酵至恐怖廝殺風暴,人人惶恐不可終日。十一月十一日起有人發起「三罷」,強制罷工癱瘓全城,不但堵路縱火、毀壞鐵路、襲警搶槍,更變本加厲向校巴與巴士投擲汽油彈、高空向途人掟雜物磚頭,全港「私了」不絕,有人甚至向阻止破壞的長者淋潑易燃液體再點火燒人,為消滅反對暴力破壞的聲音已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恐怖主義已經降臨香港了!

 

香港法例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指明恐怖主義行為是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的主張、或為威嚇公眾人士、或為強逼特區政府採取措施而進行的以下任何一種行為︰導致針對人的嚴重暴力;導致對財產的嚴重損害;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對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健康或安全造成嚴重危險;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電子系統的;或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不論是公共或私人的)。作出或企圖作出恐怖主義行為或參與或協助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的人就是恐怖分子。

 

設協調組各司其職候命

 

暴徒的所作所為已經與恐怖分子無異。恐怖分子是全世界人的公敵,所有人都應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打擊恐怖襲擊行為。然而,西方政客卻是非不分,美國有高官譴責香港警方「不合理使用致命武力」,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更在facebook指,「政府不該對手無寸鐵的人民開槍,開槍只會惡化問題。北京和港府該回應香港人民的,不是子彈,而是對民主自由的承諾」……等等抹黑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無恥虛偽、混淆視聽的言論,顛倒黑白,令人震驚。這些別有用心且不負責任的政客應受到國際社會嚴厲譴責!

 

香港社會局勢已瀕臨失控,市民已經忍無可忍無懼安危出手抗暴,特區政府不能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首先應立即成立協調小組,統籌政府各個部門各司其職日以繼夜隨時候命,應對突發緊急暴亂狀況,並迅速清理暴亂後留下的雜物,警隊則只需專注平定暴亂,讓社會盡快恢復秩序。另一方面,要採取聯合行動,盡早清理「連儂牆」及四處可見的塗鴉,避免讓仇恨情緒持續滋長。

 

其次,在這非常時期應特事特辦,政府必須為暴亂現場採訪的記者發放特別記者證,並制定規則,以減少混亂,增加警隊執法效率。建議應由傳媒機構向警方提供記者個人資料提出申請。

 

第三,治亂世用重典。政府應借鑑外國做法,成立「暴亂特別法庭」,專門審理暴亂期間衍生出來的大量案件,避免影響正常需要處理的案件。第四,執法部門應有效地執行《禁蒙面法》。第五,引用《緊急法》,不許暴動被捕者保釋。最後,期望警隊能以更有效果斷的手法對付恐怖分子。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絕對不是一個談判或對話的時機。與恐怖分子談判更是妄想,他們的目的是「攬炒」,要摧毀香港,根本就不會談判。一定要先平亂,社會恢復平靜才適合與各方對話,修補撕裂,解決各項社會問題。這個時候談判只會定下一個「城下之盟」。我深信邪不能勝正,只要我們齊心合力支持特區政府和警隊,最終必定可以回復昔日繁華的香港。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11月17日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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