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科技大學經濟系前系主任雷鼎鳴
和平示威是港人的權利,但用暴力手段攻擊警察、途人、持不同意見者,大肆破壞港鐵、商戶,到處塗鴉,並不是權利,犯了法及社會禁忌的人是暴徒,在歷史上,這些人會被視為嘩眾而起的賊,需要朝廷派兵平亂。自稱和理非的港人若是真正的和理非,主張之一是「非暴力」,不可能不與暴徒割席,否則便是虛偽或邏輯不通。據說一些唸哲學的人竟也認為暴徒的暴力可「理解」,借用近日爆紅的華春瑩批評CNN記者提問的說法,這些人一定是思想深處別有問題!
香港除了駐港但不干涉香港事務的解放軍外,基本上並沒有兵,能合法使用武力的,只是部份紀律部隊,尤其是警察,所以我們幾乎可把警察視為兵的代表。本來在現代社會中,兵是用來對外,警察則對內維持治安,但有時此種分工也不必然。歷史上平內亂要用兵而不是靠捕快,已是常識,在今天,美國若有大規模暴動,也是出動國民警衞軍,其功能似乎與隸屬於解放軍的中國武警十分接近。最近看智利為了地鐵加價四仙所引起暴亂的影片,發現一車車的平亂人員都是身穿軍服。在近五個月的香港暴亂中,唯一負起了保護市民安全責任的是警察,尚未見有解放軍幫手,對港警給予對兵同樣的尊敬十分適當。在世界多個國家,兵的地位可以很高,例如在美國,總統絕對不敢得罪軍人,在日常生活中,連坐飛機軍人也有優先權,上機不用怎樣排隊。這些固然是由於別人明白,兵隨時付出性命保護人民,若不表達謝意,反而日日罵之,國家誰去保護?
除了對兵的尊重禮待外,法律亦對他們有保護。與敵軍對陣時,己方政府萬萬不可能告訴自己的兵,千萬不要殺傷敵人,否則你可能承擔法律責任,要殺頭要坐牢。當然兵也不是完全沒有法律可管,例如屠殺人民或戰俘,都可送上軍事法庭,但我倒也沒有聽過在兵捉賊時,一定只能埋身肉搏。
在外國生活過的人大都會同意香港警察實在是非常克制,這一方面可能是香港過去較為安寧,警察也十分斯文,但另一方面也是法律並未對警察提供足夠的保護。有位中學同學是槍械專家,家中擁有三千支不同類型的槍械,亦是芝加哥警察的顧問,他看過暴徒破壞港鐵的多段影片及照片後,得出一清楚結論,在美國,警察見到此事,可擔保必定開槍射擊暴徒,而且不用為傷亡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在香港,保護着市民生命財產的警寫有受到政府及法律同樣的保護嗎?說來真要為警察叫屈,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警察服務可靠性指數」排名,香港在二○一六年全球排第十五,二○一七年升至第八,二○一八年再升至全球第六,這比起美國二○一八年的第十九及英國的第十八,遠遠超離。香港警察服務的質素領先國際,其他的排名也與此相符,那些只懂叫「黑警」的人,難道不應自省一下,是否自己在犯法,而不是警察有問題?
但最值得批評的是香港政府及司法機構,它們缺乏保護警察的意識,七警案我今天仍然認為是冤案,反映了香港的法律制度有問題。「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天下那有這麼便宜的事?
根據大歷史學家雷海宗所著《中國文化與中國的兵》一事,兵代表着一種進步、勇敢、敢戰、能戰勝的精神,但中國大多數朝代都缺乏此種兵的文化,當兵的質素也往往不佳。朝廷剋扣糧餉,甚至背叛士兵,不理他們死活的,歷史上不知出現過多少次!香港政府是只懂得管治無風浪社會的一個政府,絕對缺乏雷海宗所說的兵的文化。至於會否背叛警察,可有一簡單測試,便是是成立甚麼獨立調查委員會,或是這委員會是調查甚麼的。
若這委員會在暴亂平定後才成立,而且調查的主要對象是香港暴亂背後有多少外地資金資助,別的國家如何插手,網台及傳媒有無非法行為,香港的學校有無縱容或引導學生參加暴亂,我十分贊成。但若是吹毛求疵,包含着打擊警隊的禍心,則必須反對。政府不放寬所謂的最低武力的標準,使人數嚴重不足又沒有足夠裝備作支援(槍基本上不能用)的警察在前線長期作戰對付無所不用其極的暴徒,若政治上還不肯面對攻擊警方的壓力,這不是靠害是甚麼?中央政府比特區政府遠懂得多支持警察的重要性,在內地「阿Sir十四億人人民挺你」的口號深入民心,反而香港政府卻不敢旗幟鮮明的這樣做。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19年11月1日
原圖: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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