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DQ,絕緣於區議會選舉,在電台烽煙節目上「喊冤」,說因為自己「名氣大」,這幾年來在國際社會上多曝光,所以成為北京的眼中釘,就算區區一個區議員只做修橋補路、大廈管理都不容他去做,滔滔不絕,臉不紅、氣不喘。然而,大家別忘了他的「同路人」戴耀廷不是說要令到反對派取得全港過半議席,就可取得特首選委會中的一百一十七席,令他們可左右特首人選,實現他們的「奪權大計」,黃之鋒是自己「失憶」抑或認為市民大眾都「失憶」,或者會天真地相信他的「愚民」藉口?
區選是奪權第一步
黃之鋒第二個「喊冤」是指他的「港獨是自決選項」已是一六年的陳年舊事,不應以此DQ他。但有趣而巧合地,筆者的朋友日前分享了一幅今年年初黃之鋒拿着「只有兩國 才有兩制」的大標語衝入政總東翼前地的照片,敢問這個「兩國」是指哪兩國呢?其中一個一定是「中國」,那麼另一個呢?美國?英國?抑或「獨立後的香港」?所謂「聽其言,觀其行」,似乎黃之鋒言行之間很是矛盾呢!
事實上,如果大家有留意黃之鋒與選舉主任的對答,會發現黃之鋒頭兩次的回應,沒有放棄過所謂「自決」的「港獨」選項,到選舉主任最後一次問他,他還稱「港獨」在不具約束力的民意表態下,可作為「民主自決」的選項;大家會相信黃之鋒真心擁護《基本法》?若然黃之鋒能「入閘」,會否為「港獨」、「奪權」分子打開利用公帑「搞革命」的大門?
參選人應與港獨割席
黃之鋒第三個「喊冤」,是指明明原本情況跟他差不多的另一候選人朱凱迪今年清楚表示不支持「港獨」就可入閘,而他則不可,直指是北京「要將我除之而後快」。事實是,朱凱廸是獨立候選人,而黃之鋒至今仍是那個主張「自決」而且是「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的「香港眾志」秘書長,引用反對派一向的神邏輯,黃之鋒只要辭掉「香港眾志」的崗位來「自證清白」,肯定大大提高入閘機會,既然不辭掉「香港眾志」,又不與「港獨」自決清楚割席,而且從來不與當前社會發生的種種黑色暴力抗爭割席,筆者覺得選舉主任今次做了很合理的決定。
無論區議會選舉或任何情況下,「港獨」一定不是香港人的選項,在社會現時的龐大壓力下,蔡亮主任作出明智決定是值得點贊!黃之鋒等所謂「自決派」或「獨派」,勿渾水摸魚!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1日
原圖:TVB影片截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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