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廿日 賠了港人傷法治
佔中廿日 賠了港人傷法治

「佔中」運動發起至今超過兩周,大家的關注點都是交通堵塞或開通、警方和示威者之間的互動和衝突,這好像變成了「佔中」的主菜。大家對近日的一些進展似乎頗感欣慰,但大家仔細想一想,這些堵塞和衝突,是不是「佔中」的本來原意?

愛與和平 變堵塞衝突

「佔中」運動發展至今,已經成為一筆誰也說不清的糊塗帳。「佔中」三子最初勾劃的「佔中」運動,和今日發生的已經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模樣。原本是宣揚愛與和平,結果就是以竹枝、鐵枝、三合土造成的怪獸堡壘。更重要的,「佔中」是為了爭取泛民心目中的提名方法,但結果堵塞和衝突反而變成了主角。

人大常委所訂下的普選框架,泛民表示不同意,是可以理解。但人大是最高權力機關,作決定之前,已完全考慮各方面的意見,也讓高層官員多番來港解釋。而提名門檻之爭,其實已經縮減到跟中央對抗的人士不能出任特首。而中央官員也一再表示,泛民之中,只有部分是跟中央對抗,這個規限,其實已經定得相當低。

港基業 賠上守法精神

而事實上,中央對行政長官有實質的任命權,跟中央對抗的人士,中央肯定不會委任。而提名委員會在進行整體機構提名時,必須留意這一個重點。對於人大常委這個決定,泛民可以不同意,但卻不能認為它是不合理和不合法。在合理和合法的大前提下,泛民通過「佔中」這樣的街頭運動,根本不可能推翻人大常委的決定。而事實上,發動「佔中」的人士也認為沒把握可改變人大常委的決定。而一些民調機構所進行的民調,認為「佔中」可以改變人大常委決定的也不足兩成。

在「佔中」運動進行之後,中央的最高層也正式一再表態,人大常委的決定不會作出任何修改又或者撤回。所以無論是發起人還是一般群眾,是事前預測還是事後的結果,都說明「佔中」運動的目標,是不可能達到。那「佔中」發生至今差不多20天,搞了其實等於白搞。「佔中」目標完全達不到,但賠上的卻是香港人的時間、商戶的生意、市民生活上的不便,更重要的是香港100多年來培養積累的守法精神,像中區的一些道路一樣,被嚴重堵塞。當一名市民不遵照交通規則橫過馬路時也要被罰款,但霸佔道路的卻是理直氣壯,破壞公物的自以為理所當然。「佔中」發起人除了享受集會者給他們的歡呼喝采之餘,是不是也應給香港人一個解釋。

民主包裝 違法習以為常

「佔中」運動如果再持續下去,每天對市民所造成的不便和滋擾將一直持續下去,大家都要為此付出沉重的社會成本。而違法的行為一路上演下去,慢慢就會人做我做,習以為常,我們無法再去要求大家維持法紀。人人都可以有叫得漂亮的口號,人人都可以用民主自由去包裝其訴求,這難怪令到一直和泛民理念相近的大律師公會也質疑「佔中」的手段和成效。

而最後,可以代表中央立場的政治局委員汪洋也以「顏色革命」來定性「佔中」,「佔中」已經完全不可能達成其要求人大常委改變決定的政治目標,「佔中」三子要正式面對:白搞「佔中」,兩手空空。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4年10月16日

原圖:qq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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