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有36年經驗的執法人員,我對現時香港法治面臨崩潰的情況,非常憂心!我特別想指出兩個重點:
一)催淚彈殺傷力最低 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一般人實在很容易站在所謂的「道德高地」去譴責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群眾, 但從執法角度去看,當時面對數以萬計的群眾違法佔據整條夏愨道、干諾道中和金鐘道,即時已癱瘓整個中區交通,警方應該怎樣處理?是不是任由示威者佔領,一直癱瘓全港九交通,還是應該履行法律責任,盡快執法清場,回復秩序?
如果同意要清場的話,請問有何更好建議?事實上,當佔領人士早就準備眼罩和雨傘「防護裝備」去抗衡警方的胡椒噴霧,並且不斷用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在無數次呼籲市民盡快離開現場及不要衝擊警方防線仍不得要領下,警方只得考慮使用最低武力去控制場面,唯一的決定是使用不會對身體造成即時傷害(只要示威者肯即時離開!)的催淚彈!
撫心自問,警方當時還有甚麼更適當控制暴力場面的方法?難道要香港像美國紐約警察用警棍驅散「佔領華爾街」示威者,出現多人頭破血流的場面才是合理嗎?回想當時的情況,如果當時警方能夠順利清場,就不會發生現在包括旺角和銅鑼灣等地的佔領行動,令香港被全面癱瘓,並得到全港市民稱許。
事實上,問題癥結是有人「違法在先」,警方用最低武力去執行法紀一向都是「國際標準」,請問何錯之有?香港警察聲名,飲譽全球,各國紀律部隊的交口稱譽,大家曾否聽過任何外國執法機構批評香港警方處理大型群眾活動的手法呢?
二)守法精神 – 香港的優良傳統不可棄
70年代的香港,貪污盛行、無法無天,四十年來下來,香港已成世界罪案率最低的城市之一,社會建立了知法守法的優良傳統。然而,到了今天,社會部份人士竟然可以歌頌年青人「非法佔領」主要幹道,不顧法紀亦不顧他人死活,市民知法守法的優良傳統恐怕會毀於一旦!
筆者始終認為,我們的年青一代都應該培養守秩序和守法的態度,多日來看見佔領地區發生的荒謬事件,例如設置路障檢查警車及救護車才放行、警員餐車被阻、在佔領區內嬉戲(打麻雀、打乒乓球、吃火鍋),無視佔領區週邊的交通情況,結果是令年輕人誤以會,目無法紀還可以理直氣壯。
更可怕的是,部份家長就特意帶小孩子到佔領區去教導他們所謂的「公民抗命」!難道我們願意看見,香港將來只要有數十名年青人,對某一社會事件或政策不滿,就隨便佔據主要幹道?又或者學生憑一已喜好,隨時不遵守校規罷課;對學校不滿,就隨時佔據校務處?更嚴重的,是市民隨便侮辱警務人員及其他公職人員,難道我們願意見香港經過多年來的努力建設的文明廉潔守法的社會從此被摧毀嗎?
筆者退休後到過很多「民主」國家傳授反貪秘訣,部份所謂民主國家貪污問題嚴重,主要原因就係社會缺乏法治精神。法治是香港頼以成功及保持廉潔的基石,故此,一旦香港市民的守法意識喪失,變成一個不法社會,70年代的嚴重貪污可能重現。
事態發展到現在這個惡劣的階段,我們唯有期望事情能順利解決,如果局面惡化到警方無力控制,後果可能非常嚴重!換個角度想想,如你是中國領導人,管治三十多個省、十三億人民,你有可能因為一個香港有幾萬人非法佔據街道而被逼讓步嗎?若然如此,中央何以應付同樣事情發生在新疆或西藏的獨立運動?筆者深信,中央絕不可能因「佔領」行動而讓步!結果,將可能正如明報九月二十九日的社評指出,中央逼不得己根據《基本法》第18條宣佈香港已經進入緊急狀態,從現在形勢看來,這並非天方夜譚!當然,對於那些希望看到香港一國兩制失敗的人,可能如願以償,但其他七百萬香港人就成為他們的陪葬品。
現在這個佔中行動已經失控,由年輕人主導,但他們大都入世未深,不懂分析大局,處事進退失據、出爾反爾,表現極不成熟。只憑滿腔熱血,這令我非常擔憂的。希望傳媒、政客和有良知的學者不要再搧風點火!參與抗爭的年青人能夠用宏觀的角度去深思香港與袓國的關系,明白中國面對的國際形勢及易地思考去理解中央對香港政改的立場。正確的方向,是積極參與第二輪的政改討論,爭取最高度民主去選出1200名提委會代表。
我誠心希望他們能夠馬上放棄佔領馬路,懸崖勒馬,否則相信大多數市民,尤其是前執法人員,一定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執法清場,及時採用適當武力,並將幕前幕後的主持人繩之於法,令香港社會再次明白違法是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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