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音樂教育事業家高松傑
特區政府宣布《禁止蒙面規例》,筆者非常支持。近幾個月來,暴徒在多區撬開商店大閘入內大肆破壞、一些銀行和自助設備受破壞、有目標地破壞港鐵及一些交通工具,以及一些公共設施,甚至圍打一些無辜途人。在筆者眼中,他們的暴動行為大大超出示威的範圍,巳經是存心破壞和謀財害命。高等法院也兩度拒絕就民主派要求頒臨時禁制令暫緩禁蒙面法實施,足證明政府的決定是正確,亦符合公眾的利益。
筆者絕對支持非常時期以非常手段止暴制亂,《禁蒙面法》可以有效把「勇武派」及 「和理非」分隔,有效減少示威人數,讓警察有效執法。
警隊面臨空前壓力,至今表現出世界級高水準執法,但筆者眼見警力實為不足,如果禁蒙面要有效執行,第一政府可考慮引用《公安條例》,由特首授權委任一些處理特別事務的人士當「特務警察」,增加檢控或文書工作的人手,相信有很多市民也會因為保家衛國而加入。
第二政府可考慮引用考慮引用《公安條例》,向中央政府申請,委任中央武警為「特務警察」,中央武警配置齊全,兵員規模幾乎等於一個陸軍集團軍,不同的是沒有集團軍的坦克火炮等重型裝備,再以國際慣例執法手段協助香港警察執法,當有足夠人手時,相信不出十天,香港可以有效平亂。
第一和第二建議大大增加人手,講警方可以針對應付《非法集結》和違犯《禁止蒙面規例》的暴徒 ,有效大幅壓制亂局。
第三,政府可引用《緊急法》延長犯案暴徒的拘留時間,延長至168小時,重開難民營作收押地點。可讓警方有更多時間調查和收集證據,將更多人提堂,大收阻嚇之效;如法庭下令被告暴徒要遵守宵禁令或禁止到部分地點,亦可減少暴徒再犯案機會。
筆者絕對支持任何非常時期非常手段止暴制亂之方法,保障大部份市民的生命財產,穩住香港經濟。「保家衛國人人有責」,筆者絕對願意與政府以及香港警察同行,與香港大多數市民一起合力渡過這個難關。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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