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真的倒楣,經歷兩個月的折騰和受辱,放催淚彈固然被罵殃及居民, 用橡膠彈更是「謀殺」,待得局勢稍靜,又發生連儂牆斬人事件及3警涉嫌虐待醉酒襲警的疑犯,仇警者再有彈藥供應。
危機突顯理智質素
在將軍澳連儂牆附近,有刀客襲擊守護的市民,包括重創一名《信報》記者。當時有目擊的女士拍下經過,報警後更尾隨兇徒到附近樓宇。可能因為大廈保安員表示沒有見到疑人進入,因此警察到場後先在外圍搜捕兇徒;後來街坊在樓宇搜出血衣,馬上有反對派議員跳出來挑骨頭,指警察失職。
病房內虐待疑犯的案件,涉及嚴重的刑事罪,更令警隊頭皮發癢。家屬找到犯罪行為的錄影後,警隊二話不說,馬上把涉事人員拘捕,一點也沒手軟,危機突顯了理智和質素。
兩案似乎都指向警隊的不是,要市民幫助偵緝兇徒,要受害人家屬督促偵辦,但市民具公德心、並不就等同警察低效;說實在,沒有市民的支持,再多警察也難維持治安。
相比下,另一宗轟動社會的案件特別顯得撲朔迷離。一名女士在尖沙咀示威活動中被彈珠重傷眼球,可能無法復元。她的遭遇觸動不少市民大眾的心靈,在接連舉行的示威活動中成為詬病政府的主打,民陣多區遊行、醫護抗議,以至堵塞機場時,有人蓋着右眼喊口號,有人要「以眼還眼」,甚至「以暴易暴」。
當示威者指控警察暴力的同時,社會依然感到迷惘,這案的確鑿消息少得可憐,與案件受到公眾關注的程度相比,根本不成比例。能夠肯定的就只有警方的一句:錄取的口供與傳媒報道和網上流傳的消息有很大落差。正如前衞福局長高永文所說,射傷該女士的彈珠仍不知是彈叉發出,或是來自警察發射的布袋彈。
網上的消息更是不堪,有人認是傷者的哥哥,說傷者受襲時警方根本沒有發射布袋彈,不多久又有人說傷者根本沒有兄長。
此外,有人甚至暗示她是自己射傷自己,卻一點理據也沒有,怎叫人信。
討論欠缺最重要一環
任何槍傷案,彈藥由什麼槍械發射,通常三兩天已有答案;襲擊案中,傷者被刀斬傷還是被棍打傷,法醫也不難找出因由。可是這案件中那條最關鍵又看似最易找到答案的問題,傷者究竟是被什麼武器射傷的,到現在依然只是條問題。究竟除警察外,有沒有人在追究真相,甚至已經有人知道真相,公眾仍是摸不着頭腦。
整個社會涉足這事件太深,受感動的人數相信以萬計,但社會討論卻欠缺最重要的一環。既然「受害」一方獲得多數人支持,知情人實在應該無所畏懼,挺身把控訴具體地說出來,還事件一個清白,總不能有被告,無原告。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8月23日
原圖: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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