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所謂「和理非」示威者近期在北角、葵芳、尖沙咀以及機場等地發起的幾次行動釀成流血衝突,此次由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群眾運動已經到達了非常關鍵的階段。
群眾運動之共同點
古今中外人類社會群眾運動的發展都有基本的規律。由最初的有領導,有大台,能夠提出比較符合邏輯、旗幟鮮明地訴求與口號。但不久就會山頭林立甚至「碎片化」,大型的集體行動會逐漸瓦解,變成小團體,可能是幾百、幾十,甚至幾個人的共同行動,這一階段各個團體往往認為其他人不能代表自己,其他人不能對自己發施指令,導致最初統一的目標逐漸偏離和模糊,愈來愈多與最初目的無關的訴求會被提出。再下一階段是「激烈化」「勇武化」,示威者會做出激烈、傷害性更大的行為,用激烈言行對其他社會成員的身心,或整體社會造成更大的創傷,且隨着時間愈拖愈久,他們的行為會愈來愈激烈化,造成的創傷就會愈來愈大。傷害程度達到頂點之後便會衰弱化,因為組織散漫、支援的人數減少,影響經濟民生、社會正常秩序太久,影響與此無關的普通人愈來愈多,社會上的反彈,尤其是輿論的反彈會愈來愈大,支持的人會愈來愈少,主流民意便轉向另外一邊。
這個規律就好像「牛頓定律」等物理定律,幾乎所有人類歷史上的群眾運動都是如此發展。香港目前的狀態也是如此,由最初時候有明確「大台」,有反對派議員或者公眾人物出面領帶,有清晰的5項訴求,儘管5項訴求也隨時間的推移而轉變,到現在反對派議員基本很少出現,毛孟靜由開始時的堅持不割席,轉口風說青年人在佔領機場時「犯錯誤」,運動已經「碎片化」。
一如當年的佔領中環運動,接下來的反修例運動將會更加「碎片化」,誰也不聽誰,誰也不服誰,參與人數也愈來愈少。但這樣並不代表運動對社會的創傷也會減少,因為人數少的死硬分子會絕地反擊。從6月初到7月初,他們由起初的和平集會,轉變為攻佔和毀壞立法會,包圍警察總部,到撬出行人道的磚頭襲擊員警,剪斷交通燈電線以擾亂交通,甚至縱火,使用汽油彈等。接着下去,三、五人甚至獨狼行動的小團體會愈來愈多,他們將用一些香港人可能從來未見過的非常激烈的手段令最大範圍的群眾受傷。這是筆者非常擔心,社會包括醫護要更加小心防範的。
不過,如此激烈行動之後就會衰弱化。衰弱化之前的這個階段可以說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時間,也是政府和社會人士最需要小心的時候。因為一旦處理不好犯錯,上面提到整個群眾運動過程又會再來一次,而這個循環可以是數星期、數月,甚至是數年,法國黃背心運動就是這樣的走勢。
社會人士要做的就是不要再姑息和鼓勵年輕人和其他市民參加已經失控的示威活動,不要再默許甚至灌輸「逆權」和「違法達義」等幻想,暴力就是暴力,不要美化他們的行動,不要對他們的行動寬容,用「年輕」、「有理想」、「追求理想」來為他們的行為開脫。反對派議員張超雄顛倒是非黑白,將暴徒13日晚在機場非法禁錮旅客說成是行使citizen arrest(公民逮捕)權利。《明報》評論文章竟然將年輕人在示威中的暴力行為美化為參與「聖戰」,更稱讚只有「有遠見、有信心的前線抗爭者」、「用身體、前途,甚至生命」拯救香港於水深火熱之中。這樣不負責任的言論只會引來更加激烈的破壞行動,不但蠱惑他人犯法而前途盡毁,拖延下去,香港社會受的傷會更加難以彌補,朋友反目、家庭撕裂,將來要付出的代價,無論是政治上、經濟上和民生層面都會愈來愈大,最終難以復元。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8月17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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