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中學教師穆家駿
「守護香港大聯盟」今日發起全民撐警日和護旗手行動。大聯盟已印製12,000面國旗,予屬下團體派發,以傳遞愛國愛港的訊息。近期香港暴力示威遊行不斷,影響本地民生經濟不在話下,有暴徒一再將國旗扔到海中。此等侮辱國旗惡行,於法理層面上,違反了《國旗及國徽條例》,最高可重判監禁3年;於情感層面上,更是侮辱了整個中華民族!有激進分子狡辯:「國旗、國徽都只是死物,市民的意願、性命才是最重要!」如果象徵着國家、民族的國旗、國徽都只是「死物」、無關痛癢的話,何以世界各國,包括法國、德國、西班牙等,都有保障國家象徵免受侮辱的刑法?西班牙關於侮辱國旗國徽的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12年之久。
於民族情感上,國旗不只屬於現在14 億中國人,更代表19世紀至今幾代國人對國家安定的希冀。筆者從學習國史認識國旗時就知道,我們國旗上的紅色,代表革命和鮮血,中華民族經歷百多年來受外敵侵略的屈辱史,從封建社會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西方國家只要架起幾尊大砲,就可以霸佔大半中國,正是革命烈士的拋頭顱、灑熱血,才有新中國的成立、中華民族的復興。「喝水不忘挖井人」,升起這面五星紅旗時,看看我們國家今天的安定繁榮,可以忘記先烈嗎?
國旗被暴徒拋落海事件,無論在情在法都實在令人痛心和憤怒。香港回歸祖國22年,居然還有一小撮無血性的年輕人,數典忘祖,無視國旗的神聖和莊嚴。慶幸的是,我們有一個強大而團結的祖國,香港有廣大愛國愛港的市民,事件發生後,網上紛紛出現「五星紅旗有14億護旗手」,在強大民意面前,更顯幾隻侮辱國旗的臭蟲,不過是「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9年8月10日
原圖: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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