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反《逃犯條例》修訂的後續衝擊,基本上跟原來的法例無關。沒錯,雖然五大訴求仍以正式撤回修例為首,但市民早已聚焦警方如何執法與部署,以至官員欠缺政治能量等問題。很明顯,單靠派錢派糖,難以令市民感到政府施政有進一步緊貼民情,因此在區議會選舉前大刀闊斧改革現屆政府,乃當務之急。
由當下形勢來看,撤換問責官員的可能性仍然不大,那麼現屆政府還可以有什麼招數?時間緊迫,自當順勢而行,始能本小利大:既然區議會選舉在即,迎合新一屆的議會有何需要,及早預備人手和資源,自然能夠反應更快,始可做到更緊貼民情。
今屆區議會選舉,泛民目前的評估相當樂觀,甚至有說法稱只怕不夠代表出選(假設勇武派未必有興趣入議會)。如是者,特區政府便得考慮18區全部由泛民主導的情景,也就是18區的議題和取向,跟過去將會有明顯變化:如民生方面,估計會出現更進取的環保、保育、樹木管理、城市規劃等地區新項目,而水平和做法上的要求亦應該跟建制主導時大大不同;至於政治方面,則肯定有更多敏感議題容許在區議會層面討論,以順勢迎接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
一旦上述情況出現,目前負責協調的「民政專員」(District Officer,俗稱DO)的官階級別,多數應付不了那麼多新開設的地區項目,因為新項目往往需要打通多個部門,但這些部門許多都不在民政事務局的管轄範圍,所以要跨局處理,DO就得上報政策局,甚至要待局長首肯,願意親自跟另外幾位局長「打聲招呼」才可成事。倘若18區齊齊出現大量以往從未處理過的新型地區項目,試問民政事務局局長一人又可以招呼多少?
當選民對「改朝換代」後的區議會抱極大希望之時,而民政方面卻遲遲無法啟動這些新項目,甚至因為從沒做過而多多藉口的話,則港人的民怨將會進一步加深,到時的管治危機恐怕怎樣救亦返魂乏術了。
如何解困?其中一法,是增設5個「地區局長」職位,即:九龍東局長、九龍西局長、新界東局長、新界西局長、香港島局長,負責高層次協調不同政策局,更有效地滿足各區議會的需要。
同時,各區DO亦順勢升格成副局長,從而透過賦權去提高執行力。當然,隨着民政專員的權力增加,公務員事務局在選拔DO人選時,也必須有所調整,讓政務官的明日之星「落場」,然後始能處理愈來愈多政治議題要討論的區議會會議,並間接培訓更多有可能願意離開AO行列、轉戰問責官員的政治人才。
最後一個問題:多了5位局長專職地區事務,那民政事務局局長還可以幹什麼?放心,除了地區事務,民政事務局亦負責文化和體育政策。
如何隨着西九文化區和啟德體育園的發展,積極推動新政策,肯定值得民政事務局局長全力聚焦,以補未能開設文化局之不足。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8月7日
原圖:政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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