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警察身份」不是阻差辦公藉口
「懷疑警察身份」不是阻差辦公藉口

本文作者為國藝娛樂文化集團主席冼國林


網上見到一條影片,就係警 懷疑有非法集結者匿藏在便利店裏面,要求進入便利店,但店員拒絕並要求搜查令及委任証,據說最終警員冇入到去。另外,亦都有好多人質疑警察進入商場執行職務是否恰當。喺呢個問題上,部分警察相信都唔清楚自己權力,所以處理都完全唔同。市民一知半解,所以作出一啲並非合理嘅要求。


根據警察條例50(3-5),當警察有理由相信有犯罪分子藏匿於該建築物, 包括屋苑及商場等任何建築物,警察有權無需搜查令便可以進入,喺適當情況之下,甚至可以破門,亦可以扣押屋內可能同罪行有關嘅物品。


當晚,警察懷疑有非法集結者藏匿於該便利店而要求進入,其實係無需搜查令;該名店員如果明知有犯罪分子藏匿喺店內而拒絕警察入內搜查,佢除咗干犯阻差辦公之外,亦都有協助教唆犯罪分子的嫌疑。


至於警察出示委任證已經講咗好多,市民有權當有「合理懷疑」該警察身份時,可以要求警察出示委任證,但係呢個要求唔係畀佢用嚟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之用。當時情況好明顯,全部係軍裝警員、正在執行職務,該名店員係冇合理理由去懷疑該批警務人員嘅真正身份而要求出示委任證。片中見到似乎真的有黑衣人匿藏於該店中,店員咁樣做係有可能干犯咗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就算當時軍裝警員願意出示委任證,都只需當時帶隊警官一個人出示已經足夠,而無需所有軍裝人員出示。如有市民繼續叫囂,警察即場可以用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進行拘捕及檢控。


我希望提醒大眾巿民甚至警察,要了解本身嘅責任同埋權力,唔好一知半解,作出一啲錯誤嘅行為或者不正確處理處理方法。


原圖: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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