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暴徒上周日在港島遊行後開始佔領道路、大肆破壞,一名不幸的客貨車司機(姓陳)途經中上環時遇上示威者「路障」,要求示威者移開「路障」,卻被數十名暴徒拳打腳踢圍毆,其客貨車也被嚴重毁壞,他被送院時陷入半昏迷,還要自行負責十多萬元損失,受訪時痛斥暴徒「你哋玩還玩,留返條生路畀我,我要搵食!」同樣在港島,中聯辦大樓及國徽被毀壞,企圖攻入大樓,違法且嚴重損害國家尊嚴,反對派卻稱西環只損壞了死物,沒有像元朗般牽涉人身安全,所以不譴責、不割席,其實這些都是砌詞狡辯,因為反暴力應該「無差別」,只要有使用暴力,就不應因受害對象不同,選擇性作出「差天共地」的反應。
大肆破壞 政客包庇
陳先生被打至半昏迷,客貨車被毀壞、財物不翼而飛,當日同在港島中西區,一群暴徒到達中聯辦後,擲蛋、擲油漆彈損污國徽、牆身和閉路電視,甚至在附近一帶縱火等,全都是暴力的違法行為,施暴情況是絕不能接受;在元朗西鐵站,則有白衣人追打在場黑衣人士,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到場,一度用粗口挑釁白衣人,期間有人用水喉向白衣人射水,爭吵一輪後又打起上來。有政客辯稱兩件事不能比較,但兩件事一樣是暴力,一樣有人受傷,建制派、政府以至警方都一致譴責兩方違法施暴人士,如果反對派政客不能接受元朗的暴力行為,那麼他們亦不應該接受在港島的暴力行為,除非平時口口聲聲反暴力的他們,已經由「和理非」,變成「包庇暴力派」。
他們與暴力「同行」
政壇高人指出,正常、理性的市民,都知道無論是發生在何時何地的暴力事件,都要不分政治立場予以譴責,但已經「眼盲」甚至心盲的反對派政客,就因為一句「不割席」,就與「暴力」同行;就目前情況,如果民意逆轉,他們會否看風轉舵?就如當年旺角暴動,反對派諸如民主黨,是多麼用力的譴責暴力。
筆者要指出,反對派「容忍」暴力的情況,已經超出市民可容忍的程度,示威者毆打路過市民,他們不譴責,有建制議員的先人墳墓被毁,他們亦不發一言;他們擺出的姿態,就是堅持「不割席」,但如果有反修例人士把行動再升級,造成人命傷亡,他們是否都要盲撐到底?究竟他們有沒有原則底綫?
示威者可表達意見,行使他們的自由權利,但表達意見,不代表可以訴諸暴力、違法達義,社會絕不容許任何程度的暴力,無論是甚麼立場、陣營,甚麼顏色,黑、白、黃、藍、紅,都不應訴諸暴力,反暴力就要「無差別」反暴力,是社會各方人士都必須堅守的底綫。今日反對派不割席,甚至鼓勵示威者繼續抗爭,如果再發生流血衝突,市民要清楚,這些反對派政客,「應記一功」!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7月25日
原圖:RTHK、文匯報、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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