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和衝擊並不可能受主流社會認同
暴徒和衝擊並不可能受主流社會認同

本文作者為沙田區議員李世榮


自6月的事態以來,反對修例人士的行動開始變得零星、暴力血腥和危險,自然也越趨擾民和惹市民生厭。當中在7月14日沙田的遊行一如過往的遊行,最終也演變為暴力衝擊,暴徒除了拆毀大量鐵柵及地磗等公物,也開始使用含腐蝕成份的液體攻擊,轉戰至附近商場時情況更急轉直下,有維持秩序但裝備缺乏的警員慘被圍毆至昏迷、被高空擲物攻擊,甚或有警員在制伏暴徒時被暴力咬斷手指。正所謂士可忍孰不可忍。筆者手上沒有磚頭和武器,但今天也不得不口誅筆伐,對暴徒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警方只是保護廣大市民的安全和財產


近日筆者在網上看到不少材料,均反指暴徒激動是因為看見警察,間接抹黑警方故意挑起事端。不過事實勝於雄辯,難道他們暴力衝擊用的武器裝備也是警方給予的嗎?為何每次遊行時他們均會開始掘磚和運送抗爭物資?他們又為何要衝擊警方防綫?或許對暴徒而言,警方是在場唯一的政府代表,不過希望筆者反問,暴徒口口聲聲的民主、文明和自由如果在遇到反對意見便以拳頭和磚頭相向,這算是甚麼理想?他們先入為主地認為警察是為了政治任務而妨礙他們,筆者也不想在此質疑反修例者的初心,但有沒有想過警察也有責任維持社會秩序和保護市民財產,暴徒使用暴力和毀壞公物難道不是犯法?試問警察何錯之有?若他們認為警察執法有錯,他們可以投訴,但他們濫用起底、公審尤如私刑,這種病態,絕非應該存在社會。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筆者下筆前,先有一群人在大埔所謂「連儂隧道」內貼上所謂八國聯軍的旗幟,之後又有一群戴著口罩的人於大埔所謂「連儂隧道」之內,將隧道佈置成「靈堂」,在網上有不少反修例人士立刻將之形容為野蠻行為,又形容戴口罩者不安好心。不過他們又有否細想,其實「野蠻」和「戴口罩者不安好心」的字眼,其實完全可以將之放回他們所支持的暴徒行為上,他們看到有人破壞他們謂的「連儂隧道」而感到不安之時,又有否想過市民不滿他們胡亂張貼破壞社會風氣?他們不滿警方的清場手法,但又沒有想過他們圍毆一名警員之時,他們也是有血有肉的市民?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暴徒心有不滿,並不代表任何事情也可讓他們為所欲為。


誠然,筆者和廣大市民一樣,絕不希望有任何一名警員和市民受傷,也希望政府儘快回復安寧。故除了政府必須硬起來支持警方執法,警方必須嚴正執法拘捕此等暴徒,以壓這些暴徒及其背後勢力的氣焰之外,警方也應該深思是否仍必須向一些在發起遊行後卻三番四次出現暴亂情況的機構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更重要的,是事件的持份者更必須反思這是否民主、文明的社會的應有風氣。既要考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同時也要考慮「己所欲,也不能強施於人」,香港並不需要劣質民主和暴徒,多元和互助尊重,才是香港值得自豪的地方。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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