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好和平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在過去幾星期的大型示威中,即使有數以十萬計的群眾上街示威,一般也不會如外國般出現「打砸搶」的事件,再次獲得國際社會稱道。
然而,我想強調的是,「和平」不等於沒有違法。以近日的集會為例,縱然大多數示威者也沒有作出破壞行為,但他們圍堵政府總部、立法會、警察總部,肆意「和平」佔領道路,其實已觸犯本港法例,更導致了立法會休會多日,政府總部和警察總部暫停部分運作,灣仔及中西區的交通狀況大亂。
這樣子的「和平」,絕對無法粉飾其「違法」的事實,絕不可取。
無論如何,特區政府已宣布停止修訂《逃犯條例》的相關工作,從政治現實的角度考慮,本屆政府任期內已不大可能重啟修訂,示威者的訴求總算得到了回應,社會各界亦應該盡快放下事件,不要繼續糾纏於一個已不存在的議題,讓香港恢復平和,不要內耗下去,重新出發。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9年6月25日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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