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日星期四多倫多出版的《明報》,在它的副刊竟然容許專欄作家黃明樂形容這次在香港街頭發生的暴動為一場「優質的社運」。不知她有何居心要為暴徒塗脂抹粉,掩人耳目?
請問優質的定義是什?示威者於事發前將行人路之磚塊掘起並堆放在預設的目標點,又將用來維護秩序的「鐵馬」肢解作為武器;頭戴安全帽,面戴口罩,如臨大敵,有備而戰。這是「優質社運」所需的裝備嗎?假設沒有看過暴徒襲警的視頻及報導比較客觀的電視新聞,很多人一定會認同黃明樂的言論,並信以為真。
如果黃明樂有個服務於警界的兄弟,因維持秩序而受到襲擊,並且受了傷,她仍會形容這一場街頭暴動為「優質的社運」嗎?任何專欄作家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千萬不能誤導讀者。縱使立場不同,也不能將真相扭曲以達到所追隨的政治目標。
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作為一份負責任的傳媒,《明報》豈能讓這些不盡不實的文章出現在它的版面內?
香港的亂局原因眾多,傳媒不負責任的報導是引火線之一。事發後很多傳媒不但沒有投入撲火的隊伍,還在旁為滋事者摇旗呐喊,推波助瀾,實在令人非常痛心!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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