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律彰顯公道
讓法律彰顯公道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談及司法覆核的問題。他說,法院不是解決社會複雜問題(的地方),解決這些問題的地方是在政治舞台。李官之言,合情合理,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應屬順理成章。

不過,在現實世界裏,即使是一個三權分立的政體,這條分隔線很多時都顯得蒼白無力,司法覆核往往成為市民抗衡行政決策的不二法門。

美國開國元勳阿歷山大.咸美頓(AlexanderHamilton)是公認解釋美國憲法的權成。他指出,若憲法與立法有所矛盾,國家便須授權某機構裁決兩者是否有不兼容之處,而最高法院最適合充當這個角色。當然,司法覆核作出的補救,只是確保個別人士獲得公平對待,絕非以司法機構的意見取代該依法成立及有權就所涉事宜作出決定的機關的意見。

免費電視發牌風波中,王維基是否申請司法覆核成為城中熱話。若司法覆核此案,針對的並非行政會議決定的是非曲直,而是當時的決策過程是否合乎《基本法》及相關法例。

香港電視籌備多年,在社會上早已細意鋪陳,建立民意基礎,甚至未獲發牌已高薪挖角,聘請數百人先行開工大吉,不少市民心目中,港視獲發牌似是理所當然。不過,其實身為局外人的市民,對雙方掌握的具體理據和背景又知道多少? 因此,市民要求政府給予詳細交代,王先生以至某些政客不斷詬病政府「黑箱作業」,均可理解;而政府所持不詳細解釋理由的理由,亦是礙於行會須要保密的程序規條。

既然發牌一事的重點在於決策過程而非結果本身,司法覆核應是最直接到位的解決渠道。王維基事後發公開聲明,指稱香港電視已決定申請司法覆核,循法律途徑繼續爭取牌照,並得到有力的法律意見,勝訴機會相當高。

其後不久又開出條件,說若政府清楚解釋發牌理據,可以不提司法覆核。奈何政府「企硬」,王維基卻未有再提司法覆核一事,反而某些政客大叫司法覆核將會正中政府下懷。種種轉折,相當耐人尋味。

套用咸美頓所言,當事人指控政府的發牌標準及決議過程有不法之處,法院應是公正有效的權威途徑,可以還市民以至政府一個公道。過分情緒化的言辭無從解決問題,更有可能令事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3年11月15日

圖:網絡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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