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會討論熱點是《逃犯條例》修訂引發外國干預的鬧劇,但其實另外一宗外國政府的無理介入事件也是極其重要。曾經參與旺角暴動、被控暴動罪而在審訊期間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的黃台仰和李東昇,竟獲德國批准政治難民庇護,但同時德國的難民署並未說明原因。
批准庇護原因何在
黃台仰成功申請難民庇護一事有眾多疑點。黃台仰到底是怎樣的人,有何種通天本領,成為香港成功申請外國政治庇護的「第一人」?據報警方在拘捕他之前,在他的住所搜獲50多萬元現金,黃台仰獲德國政治庇護後曾接受西方傳媒訪問,為何不順便解釋一下家中存放如此巨額現金的背景?
再者,與黃台仰並肩參加旺角暴動的梁天琦後來被判刑6年,可見罪名之重,哪為何黃台仰可以保釋,且保釋條件如此寬鬆?兩年前法庭宣布的保釋條件已經要求黃交出旅行證件,為何黃可以逃去外國輾轉到德國?德國與黃有怎樣的關係?世界上這麼多國家,為何黃偏偏選擇德國?德國為何容許其逗留,甚至給予庇護?這麼多的問題,沒有任何人試圖解釋,確實疑點重重。
據傳媒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德國從未與香港政府或警方了解任何關於黃台仰的犯罪資料。那麼為何在沒有官方資料背景的情況下,德國就貿貿然給予政治庇護?這樣的做法,根本是針對香港的司法機關「摑一巴」。香港的法庭已經判定黃取保候審,而在審判並未完結時,德國做出包庇疑犯的行為,着實令人難以理解,只能說是對香港司法、執法部門的政治干預。
消息一出,反對派立刻跳出來,包括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及余若薇等,口口聲聲指黃台仰事件表明外國不相信香港的司法。其實在一項2018/19年度法治指數報告中,香港在126個國家或司法管轄區中的排名與上年度相同,排名第16位,在15個東亞和太平洋地區中排第5位,所以香港法治水準低、被德國質疑的說法根本毫無根據,是無稽之談,但德國的干預行為影響了香港國際聲譽倒是真切。
根據正常人的邏輯,很難理解在沒有背景資料的情況下,德國為何能自把自為做出如此干涉香港內政的行為。筆者想反問,若是一位被歐美國家、新加坡或台灣法院審訊涉嫌暴動罪的人,德國會不會給予庇護?再者,為什麼不給予「佔中三犯」政治庇護?德國和黃台仰到底有什麼關係?
德國做法的政治目的已暴露無遺,是針對香港,甚至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已經表明,中方鄭重要求德國方面,尊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香港事務。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要求德方切實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尊重香港特區的法治和司法獨立,不得縱容違法犯罪分子,不得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落筆之時,德國尚未給出任何回應,若是德國堅持不回應或者提供不了合理解釋,中央和特區政府必須向德國嚴正交涉,並要求引渡黃台仰等人回香港受審。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6月1日
原圖: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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