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可能因為經歷戰火及極權統治,戰後變得謙厚、包容。到2016的兩年間,收容了120萬名中東和北非的難民,去年湧到歐洲的難民,有三分一留在德國,其中兩人來自香港,叫黃台仰和李東昇。
根據1951年聯合國通過的《難民地位公約》規定,難民是指因種族、宗教、國籍、特殊社會團體成員或政治見解,而有恐懼被迫害的充分理由,置身在原籍國領域外不願或不能返回原籍國的人。
黃李兩人是因暴動罪棄保潛逃的通緝犯,涉案與種族、宗教、國籍等條件沒可能沾得上邊,他們能夠說服德國政府相信他們受到迫害,便只剩下政治因素的理由。黃台仰在德國接受訪時也表示,他獲得庇護是因為「香港當局被認為是利用司法機構來迫害香港人」。
不知道德國官員有沒有看過旺角暴動的新聞報道,事發前本土民主前線在網上號召支持者到旺角聲援非法熟食小販,說要捍衞本土特色,沒跟政治掛鈎。在審訊時,多名被告也用這理由申辯,淡化事件的政治成分。兩番說話,兩個版本,總有人在說謊。
德國政府在考慮黃李兩人的難民申請時,一定已經看遍兩人的背景和理據等等,確信他們回港會受迫害,才決定讓他們留下。他們似乎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考慮:黃台仰和李東昇可以踏足德國尋求庇護,全因為法庭批准他們離開。若香港法院服務一個極權政府,政治迫害兩個年輕人,它怎會讓他們保釋,甚至批准他們離港到德國參加活動,別開玩笑了。相反,這次沒有多少「藍絲」指控法官包庇港獨分子潛逃,才叫人有點意外。
最後錄音 網民誤解
黃台仰跟英國《金融時報》談到《逃犯修訂條例》,說一旦香港可以引渡他到中國內地,他將永遠不能回港,又是廢話。他是不是說,兩年前「着草」時原來準備回來,但這條例讓他回不了家?原來他突然又不怕迫害,早想回來。
反對派表示以往從來沒有港人因受迫害而獲外國政府給予庇護,所以事件反映香港的人權狀況差得不得了,這樣的邏輯只可能有一個前設,洋大人是不會錯的。德國政府相信黃李兩人回港不會得到公平審訊,但相信不等同事實,看看法庭「輕判」了多少佔中分子,就知這推論有多廢。
報載黃台仰被捕前在「本民前」臉書專頁發布「給香港人的最後一段錄音」,說即使被批評為「暴徒」、破壞社會秩序,都會堅持信念,「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結果,他逃到海外當瓦全,讓戰友留在赤柱做碎玉。說的漂亮,做卻不一樣。
有網民戲稱黃台仰為「黃瓦全」,取笑他說謊,倒是有點冤枉。他錄音原文是這樣說的:「最後希望送八隻字給予香港人,希望大家能夠相信及堅持,寧為玉碎、不作瓦全。」看來是香港人表錯情,他說的是香港人,不是準德國人,更不是自己,一場誤會罷了。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5月31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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