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沒有想到,激進派落選、被DQ之後,嚴肅的議事廳內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蠻橫無理的暴力事件。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中的「偽議會事件」,令筆者對反對派顛倒是非黑白的厚顏功力,有進一步的「了解」。
部分傳媒及反對派議員口口聲聲指,今次事件起因是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是「雙胞胎會議」,誤導市民以為涂謹申與石禮謙分別以主席及會議主持自居,且在立法會同一會議廳開會,而造成了衝突。其實,回帶看過去兩個星期的事態發展,就不難發現反對派完全顛倒是非,自導自演造成議會秩序的混亂。
越權拉布 偽造會議
早前政府因一件在台灣發生的可怕案件而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負責審議的法案委員會本應首先選出正副主席,但一眾反對派議員卻在法案委員會最資深議員涂謹申的主持偏幫下瘋狂拉布,共4小時的兩次會議後,正副主席仍懸而未決,無了期地拖慢審議工作,客觀效果就是幫在台灣涉嫌殺人的罪犯脫身。
內務委員會5月初依例通過40名建制派聯署要求,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委任他人主持主席選舉;稍後內務委員會以37票贊成、19票反對,通過建制派建議委任法案委員會中另一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主席選舉。
立法會《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寫得清楚,最資深議員在法案委員會的職能只能主持選出主席,並無權力處理議會規程問題。涂謹申在白白浪費的兩次會議中,一直強調要處理規程問題而未能進入選主席程序,不僅完全失職,更是越權。涂謹申「自把自為」做委員會主席,根本完全沒有法定權力,更荒唐的是其助理竟然模仿立法會官方電郵格式,向全體委員及政府官員通知會議日程,妄圖以假亂真。
先有涂謹申自封為主席,身為律師而無視立法會規矩,知法犯法;後有反對派企圖以暴力合法化該「偽會議」,徹夜霸佔會議室已經非常醜陋,令人不齒,升級到引發肢體碰撞,導致有人倒地受傷,行為離譜,更被外國傳媒廣泛報道,使立法會形象蒙污,給社會尤其是年輕人造成極壞的影響。
政府反應 不如人意
香港的核心價值是法治,立法會是法治象徵,身為立法會議員,更應該依從立法會規則,起表率作用,因此反對派議員的暴力行為,無異於親自毀壞香港的法治形象。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政府對此事的反應也不盡如人意。衝突事件清晨發生,政府首長沒有在鏡頭前表態,只有政府發言人等到下午4點才發出書面新聞稿,且內容溫和,稱暴力衝突為「混亂情況和失控場面」,更沒有對施暴者提出譴責,只是表示「極度遺憾」,「懇切期望議員以互相尊重的態度回復理性討論」。
政府的軟弱態度着實令人失望,如此嚴重事件應該不只是發言人,而是高層,甚至是最高層人士站出來表明政府立場。《基本法》條文清楚訂明,香港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且行政長官不僅是特區政府的首長,更是整個特區的首長,所以特首理應站出來對事件表態,譴責不法的行為。
再者,立法會或律政司也要深入追究責任,如果是違反立法會《議事規則》,那麼立法會應按照規則進行紀律處分。在電視所見,一般市民都會覺得當時是暴力事件,令有些人身體受傷而干犯刑事法律,律政司就應果斷出面檢控犯法的人,以彰顯法治,以儆效尤!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5月18日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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